人的生命存在的意義,只在於努力調和。使自己的心調和,使自己的心身調和,使人人之心調和,使人人的心身調和,使人與諸生命個體調和,使諸生命個體間調和,而努力到全宇宙皆成為大調和狀態。這是人所負的永恒根本使命。
所謂「各得其所」、「各盡其職」,正是維持調和的兩大骨幹。人而要各得其所,必須先做到各盡其職;而要各盡其職,則人也必須先各得其所。不得其所,怎能盡其職,不盡其職,又怎能得其所?「得」與「盡」,「所」和「職」,如此地轉生輪迴着,無有休期。
生命乃生生不息的存在。就是因為生生不息,其生生中才包含着轉生輪迴,而因轉生輪迴,也才顯現出其生生不息的實態。
調和之難,就在此。
正如同我們現象界人生,念了小學,以為畢業了,隨後又有國中,而念了國中,把國中念好了,一畢業,又有高中、高職等待着。爾後,大學、社會,人生的步伐一步緊跟着一步,究竟那一個階段可算圓滿?圓滿、完滿,即是調和的狀態。宇宙間,並無全宇宙皆圓滿、完滿的一刻,於是,大宇宙的大調和狀態,永恒地難以達到。也就是這樣,生命才有意義,人才有存在的價值。因為,生命就是永無休止的律動,而其律動,正如物理學上的加速度,加速度的時間越長,則該物質的衝力便愈大般,生命律動,隨其律動次數的加多,而其光度便愈強。於是,生命便隨着時間的流逝,而增強其光,愈變成精妙的狀態。這種現象,在愈高級的生命中,顯得愈為精確、明顯。
阿罷的世界的進步,提高了調和狀態的標準。於是,迎頭趕上的麻疏簸間的調和標準,也提高了。阿罷的世界,永恒地進步着,因此,大宇宙的調和的標準,隨着也提高其內容。如此地大宇宙的大調和,由於生命本身就是律動,生命現象是動態,沒有停止的狀態,沒有到此為止的靜止現象存在,所以,大宇宙的調和標準,時時刻刻都在高升,大宇宙的大調和,永向着更高的調和標準邁進着。
這麼說,宇宙調和之主體的人,不就沒有努力於維持大宇宙之調和的必要了?不!恰恰相反。請別忘記,是調和的標準在提高,而非原來的調和標準,達不到!這一點,請有緣了解清楚。由於阿罷的不斷進步,宇宙調和的標準,也就不斷地在提高,因此,人已努力到原來標準的調和度時,人該努力的調和標準,又已提高了。就是在這種狀態之下,大宇宙的大調和,才成為人的永恒課題的。而在這種宇宙的實態、真相之前,如果宇宙調和主體之人,不不斷地去努力維持諸生命間的調和,宇宙便顯得越來越不調和啦!調和的標準愈高,而人不緊跟着去努力維持調和,那麼,諸生命間所維持着的現狀,不是相對地呈現出更不調和了嗎?這樣,人豈非更顯得不負責任啦!不盡該盡的責任,人的生命,那裡還有價值可言呢?
兩生命個體,皆發揮出其最大生命價值,此乃兩生命個體間,要維持調和狀態的最基本條件。發揮出最大生命價值,就是要使從自己的心關滲入自己心中的自己真我內涵,愈為接近阿罷之世界的內涵,抑或等於阿罷之世界的內涵。爾後,讓從自己的心關滲入心中,那具有接近或等於阿罷之世界的內涵之光、能,不稍停留於心中,而直接用它來起心律,發動光明的想念。這就是人在發揮其最大的生命價值的根本實態。然而,這種心的作用機序,一個人要以如何方法實踐,方能達到呢?現在來說這一點。
恐懼,乃人要發揮其生命價值的大敵。人若要努力做到上述的心的機序,則頭一步,必須先從自己心中,徹底地去除掉恐懼的感受。人所以會感受恐懼,唯有一個原因,那就是他不明實態、真相。如果人對他所恐懼的對象,徹底地明白其內容,那麼,他就會用心去思考對付該對象的措施的。一令他想到對付該對象的內容,則他就不會產生恐懼的感受了。然,這裡存有一個問題,即他是否要發露究明該對象之行為此事。倘若他不發露這種行為,則他乃是一個十分懦弱,而又極不盡責任與義務之人。那麼,他就必須先治其懦弱和不盡人生的義務與責任這個大毛病才行啦!如何治法呢?
對懦弱而又不盡其人生之義務與責任之人,最有效的修改他的這種大缺點、短處的方法,就是徵他去服三年以上的步兵役。倘若三年,皆讓他在步兵學校接受嚴格的基本訓練,那是最有效不過的啦!人絕不可墮落到這種程度!那他就失去做人的資格啦!人而已無人的資格,那還和他談甚麼做人的道理呢?
人所恐懼的對象,若以時間來分別,可說約百分之七十,存於未來,約百分之二十八,存於現在,而存於過去的,則只佔約百分之二而已。過去的事情,已成過去了,人是很少會再怕它的。現在的對象,正在顯露令他怕的內容,他也正在明白令他怕的內容,於是,他必定也正在思索應對之策,而其心無暇感受恐懼,抑或已怕得茫然不知所措,其心正顯出一片茫然的狀態,而不在感受恐懼的。更有人,正面對着其所恐懼的對象,而瞬間就昏過去了,他的心還感受甚麼恐懼呢?然,未來的對象,由於其恐懼的對象之內容,等於未知數,於是,人便東猜西測,而都盡量地往壞方面想,也不知將來是否真的會產生令他恐懼的對象出來,就自以為會地時常亂起自己那寶貴的心。這種現象,乃人不自量力的最常見的現象。考試完了,未放榜就自以為會考不取,而恐懼、擔心;出門了,才想起那一扇門沒鎖,那一扇窗沒關好,而怕、擔心是否小偷會進去;要參加親戚的喜宴,人未到宴席,就怕、擔心自己的衣着,是否會被親戚們譏笑其過於舊式,或不够莊重。諸如此等恐懼的感受,真是庸人自擾,浪費生命力之極!將未成為事實,且自己也不曉得其結果如何的恐懼、擔心,是人煩惱的主要原因。
其實,要治理這種恐懼之對象,存於未來的方法,是很容易做到的。
(一) 如果無法究明該對象之內容,則不去想有關該對象之事。若想到,就盡量把該對象的內容,想做令自己感受歡欣、安祥的內容。
(二) 倘若該對象能究明,則立即發露行為去究明其內容。究明的結果,倘若不利於己,就盡力去處理它。若不像自己感受的恐懼、擔心內容,那麼,就沒甚麼可怕、可擔心的了,其恐懼、擔心的感受,便自然消失。
(三) 若該對象之內容,只是有發生的可能性而已,自己也不能確定其是否會發生,則能處理得妥當以防患於未然的,就立即發露行為去處理它;不能處理的,就不去想它;如果不能處理,却又會想到它,則盡量把有關該對象之內容,想做使自己的心,感受歡欣、安祥的內容。
這樣去做,人就不會再生起恐懼、擔心的感受了。人要使自己的心不感受恐懼、擔心,一定要付出最大的努力才做得到的,並且為了達到此目的,必定要付出在日常生活上,令人覺得何必多此一舉的行為才行的。例如,出門了,家門沒有鎖好,或者那一扇窗戶沒關好,想到了,就立即打回程,去把門鎖好,把窗戶關好,這樣,人的恐懼、擔心的感受,便會立即歛跡的。絕不要自己打自己的嘴巴地想沒有關係,而越走離家越遠,愈拖時間愈長,而令自己在不知不覺之間,又時而生起是否會被小偷光顧的恐懼、擔心的感受,那是既虐待自己的心,又極為不智的作為,且是一種懶惰的表現。
人假如能從他的心中,去除掉恐懼的感受,那麼,就等於打好了他要發揮出其最大生命價值的基礎。於是,接着,他就必須去努力實踐第二個步驟了。第二個步驟,就是徹底地去除自己在日常生活中的懶惰現象。人是不大高興人家說他懶惰的。但在實際人生的日常生活中,很容易看到人的懶惰現象。我在這裡提及的懶惰現象,是一般人在其日常生活中常犯,而却不覺得那是懶惰的諸現象。至於一般所說的懶惰現象,大家都很熟悉了,這裡我不提出來說。但懶惰就是懶惰,無論是這裡提及的,或者一般人所知曉的現象,凡是懶惰現象,皆阻礙人發揮其最大生命價值,因此,皆必須努力將它去除,人才能發揮得出其最大的生命價值。
把該做、必須去做的事情忘記、忘却,就是最大的懶惰現象。功課忘記做,東西忘記買、忘記收,藥忘記吃,信忘記寄,電話忘記打,......等等,在我們現象界人的日常生活中,諸如此等事,實在太多太多,不勝枚舉。那麼,該做的事情而忘記做,這種從人的心的狀態而言,乃屬於最大懶惰之現象的起因,究竟在那裡?簡單地說,這種現象,僅起自一個原因:人不在熱愛他自己的可貴人生。
忘記、忘却現象,是一個人的想念帶,存有很強烈的不滿的複印慣性所致。即一個人從自天上界,進到生長在他的母親腹中,三個月至四個月時的自己的肉體開始,一直到他出生現象界後,足滿七年當中,他的想念帶,會自動地攝取,其母親、父親、家人,及其他所有靠近他三公尺以內之人的一切想念、行為的電波,而將該想念、行為的內容,原原本本地複印在他的想念帶上。在這期間,當他猶在他母親腹中時,則對靠近他母親兩公尺半之人,便會發生這種現象出來。而人猶在他母親腹中時,則他母親的黑暗想念、行為,最會形成、增強他的想念帶複印慣性。
不滿,即是不合己意的感受。看不順眼,覺得對方不聽自己的話,覺得自己不如他人,覺得孩子的功課不合乎理想,覺得自己的收入太少,覺得人家對他不公平,覺得公司的待遇不好,覺得對方的態度不好,覺得人家無理,覺得人家對他不好,......等等,「看不順眼」和這一大堆「覺得......」,都是一個人,在其日常生活中,時常在發露的不滿想念。倘若因這種想念,而有了行為,則該行為,便是報復啦!而強烈的不滿,就是一個人時常在對同一內容發露的不滿。
人所以會在其日常生活中,時而會忘記、忘却該做之事,其原因在此。父母、及周遭之人的想念、行為,對一個人從胎兒到出生後滿七歲這一段時間的影響,實在很大很大!人而要修正此大缺點、大毛病,只有切實地去買一本小筆記簿,把該做的一一記下來,而定時去翻看該記錄,努力不讓這種懶惰現象發生,就定能收效的。
睡眠時間的過長,也是一種懶惰現象。除了病人而外,足十二歲之人,一天的睡眠時間,不該超過七小時,才算正常。倘若足四十五歲以上的人,則每天的睡眠時間,以不超過六個半小時為正常。睡眠對人的心身健康而言,絕非睡越多越好的。人生百般,皆以適度為最佳。
人所以會睡得過長,就是他的複印慣性中,存有很強的委屈所致。睡得過長,和貪睡不同。貪睡,是時常想睡,時常打瞌睡;睡得過長,乃在正常的睡眠時間裡,一睡就睡得很長。前者乃心魔招致天魔,所導致的結果。關於這一點,請閱拙著「反省要事」,就會很清楚。
治理睡眠時間過長的懶惰現象,唯有煩家人,在一定的時間叫醒他。這種毛病,是無論他在睡眠前,多請他的魂的兄弟即守護靈幫忙讓他清醒,也沒辦法的。因為,人所以會有這種現象發生,其機序,乃他的光子體,早已回到他的肉體中了,只是他不清醒而已。並非其光子體未返回其肉體,以致於不清醒過來。如果睡不醒的原因為後者,則在睡前請他的守護靈幫忙,只要他沒被地獄靈或動物靈操縱,那麼,三天之內,一定見效的。光子體已返回肉體,而人不清醒,其機序,是他的光子體返回其肉體後,要和肉體調和之時間較長。這一點,守護靈是幫不上忙的,唯有煩家人叫醒他,最有效。而人一清醒過來,則其光子體就很容易和其肉體調和了。
懶惰現象,未被一般人重視的,還有吃飯時間長。這裡所說的吃飯時間長,並非像宴客時,一道菜和一道菜出來的間隔時間長,以致於吃的時間就長;也非邊說話邊吃,才拉長時間;更非為了使腸胃好消化,而每口飯菜咬長時間,所導致的吃飯時間長。這裡所說的吃飯時間長,就是沒有認真地在吃飯。一口飯菜,總含在嘴中,也不咬,咬够了也不吞下,或者東看西看,抑或走來走去,這就是這裡提及的吃飯時間長的諸症狀。這種現象,在小孩子中很多。而要修改小孩的這種缺點,單靠罵、催,是不能解決事情的。因為,小孩子所以會有這種現象發生,問題都在他母親身上。這是為人母親,從懷孕那孩子三個月後,到那孩子還有那種毛病存在這段期間,她的不滿想念,形成、增強了那孩子的複印慣性,所導致的後果。所以,要解決此事,唯有為人母親者,依我所說的反省,徹底地去除這段期間裡,她因發露不滿的想念,所形成、增強的想念帶記錄慣性方行。倘若孩子未滿七歲,則這位母親,藉反省去除該類想念帶記錄慣性後,還要繼續地維持不犯同錯才可以的。
想而不說不做,即對某事,只發露想念,而不發露行為,這也是懶惰現象之一。由於一般人,不能感知他人所發露的想念,因此,這一點也就被一般人忽略了。人的這種缺點,也是令自己的人生,越為乖離實際人生的原因之一。
想而不說不做,不能算是欺騙,因為他只想做,而沒想真的要去做。然而,想而不發露為行為,便使他心中的該生命律動,不能顯現出其動態,那就是等於半途而廢,這是懶惰者的表現。所以,這是一種懶惰現象。改正此毛病的方法很簡單,即想了就說出來、去做,只努力去這樣做,就行了。這樣,倘若他想的,為不符實際的內容,則他說出來,人家會幫他發覺其不符實際;做了不收效,他也會發覺到其不符實際。於是,他便多了一次可貴經驗,令他往後能注意到不要再想和它同類的內容。如此,則他所發露的想念,便會愈來愈合乎其實際人生啦!這對人的主宰、治理、使用其心之助,極大。如果他想的內容,是對某人的態度、作法,或對某事的疑惑,虛心、誠意地說出來,則對方抑或知曉其內容的人,便會為他說明、解釋,以解其疑惑。這樣,不僅他不必再去想該內容,且其心中,定會生起較為安祥之感受的。倘若,他所疑惑不解之事,他自己能去做做看,那麼,他去做,不就能明白其結果如何了嗎?這樣,他也等於又多了一個寶貴的人生經驗啦!
不恐懼、不懶惰,接着第三個步驟,即是不懊悔。懊悔,是人生的一大浪費!並且,倘若不把懊悔這個大缺點,早日去除,人就很容易變成一個失意的人。失意的人,就是失去人生的信心及奮發之志的生機低落之人。人而變成這樣,則他這一趟現象界人生的使命,便定不能完成啦!因此,人不可以存有懊悔的缺點。
懊悔,起自強烈的想念帶記錄慣性。並且,懊悔的想念、行為所造成的想念帶紅色記錄,又很能增強其記錄慣性。懊悔的想念、行為與其想念帶記錄慣性之間,形成了一圈,很強烈的因果循環的轉生輪迴現象。懊悔,乃在證明會發露該類想念、行為之人,執着很深,無法看開事情。
治理懊悔的方法,即鼓起最大的勇氣,來做我所說的反省工作,以減弱其想念帶記錄慣性。因為懊悔的想念、行為,絕非人家叫他不努力發露,他就會做得到的。
不恐懼、不懶惰、不懊悔,人倘若真的去努力做到這樣,則他就一定能够發揮出其最大生命力啦!這個時候,無論他是去和人繫緣生,抑或和人以外的諸生命個體繫緣生,他都能够在繫緣生當中,發揮出其最大生命力的。如此,則他和諸生命個體間所維持的關係,便會調和了。如果,人人都能做到這樣,那麼,人與人之間,便定能調和的。
鼓起最大的勇氣,去努力,再努力,不斷地努力主宰、治理、使用自己的心,令自己的心關,滲入心中更接近於阿罷之世界的內涵的光、能,且又令自己的心律,皆以剛從心關滲入心中的那種光、能形成,來使自己,在這趟現象界人生途中,時時能够發揮出自己的最大生命力,那麼,人間的調和,便指日可待啦!這個時候,充滿於人心中的,只有安祥、歡欣,絕無難受、痛苦!
人生所需要的,是實際行為。雖然,人的偉大處,在於能够發露想念,然,人所發露的想念,其目的,是要人把它所想的寶貴內容,實踐、實現於人生中,使人所存在、居住的環境,能呈現人的想念的偉大。而在現象界人生中,人所以會感受難受、痛苦,無非就是人能想東想西,人能發露想念所致。人如果像動物般,其心只能感知其五官傳遞過來的刺激電波,而又只能感受直接發生在其肉體的痛苦、難受的話,相信人生不至於令人的心,感受那麼多的難受、痛苦的。我們現象界人,雖執着其肉體,然而,實際上,其心却不只感受其肉身的痛苦、難受。這一點,乃極為矛盾的現象!
人的恐懼感受,其實,也落根在他的肉體生命的存在。他怕別人,抑或他以外的生命個體,傷害了他,傷害了他的緣生對象。然而,他的緣生對象中的人以外的諸生命個體,即動物或物質,他也深切地明白那是他的身外物。而不僅緣生對象中之人,連他的肉體,也在他結束這趟現象界人生而告死亡時,無法不留在這個現象界。這件事情,人人皆知,沒有一個人不曉得。那麼,人切身地感受恐懼的內容之後果,究竟是甚麼呢?最大的可說是他這個人的毀滅吧!而他這個人,不是由心身所構成的嗎?他的心,誰能看得到?連一般人都不能看到的東西,人家要如何來損毀它呢?而他的肉體,在治安極佳的我們中華民國臺灣,又有隨隨便便,就會被人家傷害、毀滅的可能嗎?心,人家傷不到、毀不到,身,人家不敢亂傷、亂毀,在這種實際情況下,人究竟還在恐懼甚麼呢?還有甚麼可擔心的?沒有甚麼可恐懼,而自己拼命地使自己的心,感受恐懼的難受、痛苦;執着肉體,而自己的肉體,在死亡之前,絕無毀滅之可能。這豈非現象界人,最不符其實際人生的荒誕現象!
調和,乃大宇宙間,實際存在的生命,和實際存在的生命間,繫緣生的實際狀態。因此,當人真的要去維持調和時,必須先把不符實際人生的一切想念、行為,修正為符合實際人生方可。這件事,即是現象界人,過其一趟現象界人生時,必須先去盡的頭一個義務、責任。人而忽略此事,那麼,我們現象界,便無調和之日啦!
維持調和,乃人主宰心國的唯一途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