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是永生不滅的。生命能即光、能、意識、生命,不管其含其本質的量有否改變,以其本質的存在而言,都是永生不滅,永恒地存在着。而生命能的本質,無論或多或寡,無論它存在於甚麼世界,大宇宙間的一切生命能的本質,乃是以太陽界的構成能為其本質。大宇宙的一切存在,其最大差別,乃在於構成其生命個體的單位生命能中,所含有的本質的多寡而已,其本質則絲毫無差,皆為太陽界的構成能即生命能。這一點,請讀者明白。
我們現象界人的表面意識、光子體及肉體,雖然其構成能即生命能,不同於他居住在天上界時的表面意識和光子體的構成能,不盡相同,但其每一單位構成能的本質,及其含量以外的內涵,却完全相同的。就是因為這樣,才能算做同一個人,而亦能永恒地轉生輪迴於天上界、現象界之間,以構成大宇宙間,萬生萬象轉生輪迴中的最重要一圈。諸生命個體的構成能,雖然其最大之異點,只是其中所含有的太陽界構成能的多寡,但尚存兩個區別在。那就是諸生命構成能的個別性質,即個性,和其該盡的義務與責任,即功用。因此,大宇宙間諸生命能之間的不同處,大致可由(一)本質含量、(二)個性、(三)功用,來分明。而上述的人的表面意識即心、光子體,當人居住在天上界或現象界時的異點,表面意識,則人居住在天上界時的心,它乃人永恒的真正的自己,其構成能,則無論人居住在天上界或現象界,甚至於諸黑暗世界,皆永不會有所改變。而現象界人的表面意識,是人轉生到現象界時,才形成的,製造出來的。為了它能調和得起其光子體,所以,才以不同於其真正的心,即人居住在天上界時的表面意識的構成能,來造成的。至於人的光子體,所以居住在現象界時會不同於他生存在天上界時,也是為了令它能够和屬於現象界的構成能所構成的自己的肉體,調和得上罷了。而無論是表面意識,抑或光子體,其所改變的,僅僅是其構成能的本質含量這一點而已,其個性和功用,皆沒有改變。
由於人,唯有他生存於天上界,即他的魂的故里時候的心,其構成能,永恒地不改變其本質含量、個性、功用三者,所以,我才說它是人的真正的自己。那就是,我們現象界人的潛在意識。然而,人的心是不能單獨存在的,因為大宇宙間諸生命的律動,皆必須靠具體的行為、動作表現出來,以顯現其生命律動的動態。這就是大宇宙間,除了「萬生」而外,還有「萬象」的原因。因此緣故,大宇宙中最高級生命個體的人,才會存在着大宇宙中最高級的表現其生命律動的光子體。人的光子體,就是人的心的生命律動的表現工具,而光子體本身的生命律動,也時時刻刻,受着心的生命律動的影響。人的心的生命律動,乃人的光子體的生命律動的主宰者。因此,人的光子體,正如其心一般,是人所以成為人不可或缺的存在,然而,却永恒地隸屬於其心。而當人自天上界轉生到現象界時,為了其心的生命律動,能够顯現於他所生存的現象界,於是,便藉父母之緣,而產生一個隸屬於自己的心的肉體,來供他過好一趟地上界即現象界人生。
無論是光子體或肉體,那只是供人的心,顯現其生命律動的存在而已。光子體或肉體,絕非人的主人翁、主宰者。人的光子體或肉體,雖然是人這個生命個體所必須的,不可或缺的,然,正如「是」之中,尚有「輕重」存在般,人絕不可以把其「輕重」搞亂!「重」與「輕」,恰似「本」和「末」,雖然兩者皆必須尊重,但絕不可以把「輕」、「末」,尊重得比「重」、「本」更加尊重。這樣才算正確,才應該。而我們現象界人,當其有緣者死亡時所以會悲痛、感傷,抑或當其有緣者死亡後,還會惦記他、思念他,說他的「在天之靈」,豈非證明人,在其無意識中,也都尊重着他所看不到的對方的存在?若非如此,他的有緣者雖死,其肉體,却尚留存於他的五官、心,所能感知的現象界啊!那裡需要他去悲痛、感傷,或惦記、思念而說甚麼其「在天之靈」?何必多此一舉?這豈非也在證明,人都曉得人的肉體,僅是其心、魂的生命律動的顯現工具而已?而人的生命源頭,乃存在於其心、其魂之中?
人的魂,也就是居住在天上界時候的他,即他生存於天上界時候的心身,即表面意識和光子體。這當然,就是以我們現象界人的立場而言的。而我們現象界人所說的鬼,就是一個人結束其一趟現象界人生後,不能直歸返天上界,因而暫待在傲界、餓鬼界、火焰界、黑暗界、畜生界、阿修羅界、寒冷界等七個黑暗世界,却又不安分於該世界之生活,而逃脫出來和其生活在現象界的有緣者,發生關係、維持關係的人的心與光子體,它也是人的魂的一種狀態,那就是我所說的地獄靈。鬼,即是地獄靈。很多人的心中,存有一個錯誤觀念:科學昌明的時代,那裡還有鬼的存在?一般人所說的科學,指的是自然科學啦!試想自然科學發達、昌明,和鬼有否存在有甚麼關係?自然科學所探討、研究的,只是我們所存在的現象界諸現象罷了。難道人的魂,靠甚麼物理、化學實驗,可以檢查、化驗得出來?抑或藉甚麼高等數學的計算法,可計算出來?或者靠核子、原子能、火箭、衛星,能够檢驗出來呢?雖然,外國有藉靈媒來研究人的靈魂之存在的學問,但其內容,也全賴靈媒所說的話,做為其研究的資料罷了。雖如此,它也是一門自然科學啊!它也在證明人有魂的存在啊!怎麼科學愈發達、昌明,人的五官、表面意識不能感知的存在,就越為不存在了呢?怎麼有這個道理?鬼是人不具肉身,即魂的一種狀態而已,只是他比具肉身的現象界人,更執迷於現象界的種種罷了。怎麼科學越昌明、發達,人就沒有魂了呢?人就愈不生存於諸黑暗世界了呢?豈非恰恰相反嗎?科學愈昌明、發達,人越重起物質享受,而越有機會、可能沈溺於物慾之中,而加重其私情,以致於令其想念帶,越容易形成、增強其慣性,而使人死後,生活在諸黑暗世界的機會愈大才對啊!並且,由於現象界人之愈為沈溺物慾,而加深其私情,於是,便更加頻發動起諸黑暗想念,來感應、招致諸黑暗世界之人,即現象界人所說的鬼,才合乎邏輯的。這樣說來,科學昌明的時代,鬼不僅不會歛跡,且反而會加多才合乎道理的。很多人在耳邊、心中聽到別人跟他說話,叫他三更半夜裡起來禮拜,這不是我所說的地獄靈、魔王,即一般人所說的鬼在搗亂,以奴役人,使人更失去其主宰、治理、使用其心的機會,又是誰的作為?科學越昌明,人應該要更加表現出科學態度,來過活其人生才對的。即科學愈發達、昌明,人應該要有更大的勇氣,面對事實,來好好地過其日常生活,而使其人生更合乎實際,方為正確的。
因人的真正的自己,永遠不變其生命構成能的本質含量、個性和功用的,是他生存於其魂的故里,即天上界時候的心,所以,不管人生存在那裡,他都有依其真正的自己而活的義務和責任。而人,唯有真的依其真正的自己去生活的時候,他也才能盡其人生的義務與責任。
大宇宙萬生萬象,其源頭,皆為萬生萬物諸生命個體自己本身的生命律動。而有心諸生命個體,其根本生命律動,都是其心的生命律動。有心諸生命個體中,唯有人的心,具有真我、善我、偽我之分,即唯有人,其心中方有表面意識與潛在意識之分,其他諸有心生命個體之心,並不分為潛在意識和表面意識,其心皆僅有表面意識而已。因此,也唯有人的潛在意識中,才存有真我、善我兩個部份。人的善我中存的是天理或人理,而人的真我中,具有神理,或神理、天理,抑或神理、天理、人理。即人無論他的天上界境界的高低,其真我中皆存有神理。這一點,乃是人的心,唯一絕對地人人相同之點。我們現象界人的潛在意識,即我們現象界人的真正的自己;而現象界人的此真正的自己中,却唯有其真我中所存有的神理,才是人人相同的東西。就是因為人人的潛在意識中皆有真我,而真我中又皆具神理,因此,人的心,才永遠不能騙自己。
神理,即是阿罷的世界的人理,那就是阿罷的做人的道理,阿罷所以稱為阿罷的道理,那也就是阿罷之理。也因此,才稱為神理。神理,就是大宇宙萬生萬象調和的根本依據、基準、動力。大宇宙間若無神理存在,則大宇宙中的諸生命本身,以及諸生命之間,便無從調和起了。諸生命本身不調和,其生命律動就產生異態、病態,而諸生命間不調和,便起對立、摩擦、衝突、損害、毀滅,而失去其稱為生命那生生不息存在的實態、真相。如此,則生命便沒有生命的意義啦!
生命律動,乃諸生命的行為、行動、動態的根本。而生命律動本身的調和,僅決定在構成該生命之單位能,所含有的本質之量的多寡而已。即構成該生命的單位能,所含有的本質愈多,則其生命律動愈為調和,相反亦然。全宇宙一切生命個體中,即全宇宙的萬生萬物之中,唯有人的真正的自己,即我們現象界人的潛在意識中,存有全宇宙最高級的生命能,即太陽界的生命能,它就是存在於人的真正自己的真我中。人的真我中的構成能,是全宇宙最高級的生命能,其生命律動,乃全宇宙至高的調和狀態。太陽界生命能,即是全宇宙最高級的生命能,其生命律動,就是全宇宙至高的調和狀態。而由這種生命能所表現、顯露出來的行為、行動、動態的可循途徑、軌道、軌跡,即是中道。
人所發露的行為,以他所發動的想念為源頭。人不發動想念,即無想念、行為可發露。人要想,也需要先發動想念,人要言行,也必須先發動想念。而人要發動想念,需要其表面意識即心中的生命能,也就是光、能,和其心中的想念帶起作用方可。此作用,就是我所說的「心律」。心律,決定一個人的所發動的想念的光明度,即心律決定一個人所發動的想念,是屬於光明內容,抑或黑暗內容。人要使他所發動的想念,皆屬於光明的內容,則必須在其心中,存有高級的生命能即光、能,而其想念帶的記錄慣性不強,始能做到。換一句話說,一個人真的想致力於主宰、治理、使用其心,則其心中,必須存有高級的生命能,而他的想念帶記錄慣性不強才有可能做到。人主宰、治理、使用其心,也就是等於他在努力實踐調和其心,調和其心身,調和和他所發生關係、維持關係的人人,以及調和和他發生關係、維持關係的人以外的動、準動、不動諸生命了。而調和心,就是調和自己的表面意識和潛在意識,那就是使其表面意識,時時刻刻,皆顯露出其潛在意識中的真我內涵,使其表面意識,秒秒皆有其真我構成單位能的律動的狀態。簡單地說,即是使自己的心中,秒秒皆存有中道狀態。
人的表面意識即心,時時刻刻,皆保持着中道狀態,便是他的心,已調和了的狀態。人的心,唯有這樣,才算調和。當人真的要努力使自己的心調和,則必須努力做到下列二事:
(一) 減弱、去除想念帶記錄慣性。
(二) 提高心中的生命能之質。
因為人唯有做到此二事,當他在起心律,即發動想念之時,所發動的想念的內容,才有屬於光明的可能,即其心律,才具最高價值。人的心律具最高價值的時候,即是他表現其為人的最高價值的時候。而唯有這個時候,他才算在發揮出其最大生命力,他的生命現象,才叫做通暢。而此時,他的一想一念一行一為,就皆在盡其人生的義務和責任啦!這樣,也就是他正好好地過其該趟現象界人生的實際人生。
那麼,上述二事,如何做法呢?要怎麼樣去努力,才能做到呢?
人要減弱、去除其心中的想念帶記錄慣性,可循的方法,只有一個。那就是藉我所說的反省。然而,由於我三年多來的經驗,很多人的反省,都沒多大效果。其原因,乃人沒有勇氣,真的承認自己所犯的過錯!雖然,他在反省中,也說、寫自己所犯的過錯,亦在心中,求對方和其魂的兄弟及大宇宙大神靈寬恕了,但却從未由衷地去承認自己的過錯過!這一點,是最令我覺得可憐的!反省過的人,都僅僅是他的心,在發露「自己錯啦!」的想念而已,並非由衷、真誠地承認自己的過錯!只發露「自己錯啦!」的想念,並非他在承認自己的過錯,這一點,請有緣讀者,牢牢地記住!一個人真的由衷地承認自己的過錯時,並不一定會發露承認自己的過錯的想念,但却一定需要發露承認自己的過錯的行為才行。一個人所發露的想念,並不一定完全符合該想念之源頭的那一次發動想念,即那一個心律。問題就是在這裡。這事實,我舉例來說明,讀者就會很清楚了。如同一位學生,他在課堂裡,明明努力要聽老師講課,却在他自己不知不覺之間,發露起很多無關於聽課的想念啦!有時候,想到家裡之事,有時,又想到他看過的電影內容等。然而,他的行為,却確確實實地依然坐在教室座位上,睜着眼睛注視着老師。人所發露的行為,也如同其所發露的想念般,皆以他的心律為其源頭的。並且,人的心律,在同一瞬間、同一時間中,絕不能起兩個。然而,人却在同一瞬間、同一時間,可發露想念和行為,且該想念、行為,又不一定同類。人的一個心律,就是一個心律,一種心律,一類心律,它若非發露為想念,就是發露做行為,無法同時發露為想念和行為。那麼,人同時也在發露想念,又在發露行為,此人生實態、真相,為甚麼會存在呢?
人在集中心力,做一件事情的時候,他都不在發露想念的,即他的心中,並沒有在想甚麼東西。還有,一個人當他閒得無事可做時,他所發露的想念愈多愈雜。相信人人都有過這種經驗。這種事實,就是在證明,人越集中其心力在做一件事情的時候,他越不發露想念,即越不胡亂想東想西。人所以會有此現象發生,乃其心律,有兩種所致。
人的心律,一種是以從他的心關,剛滲入其心中的光、能,為和他的想念帶起心律的份子;另一種,是以早存在他心中的光、能,做為和其想念帶起心律的份子。以前者造成的心律,一般人則只能發露為行為,而不能發露為想念。並且,一發動這種想念,即起這種心律,則該類行為,一定持續到他起後者之心律來終止該行為,該類行為,才會終止。而該行為的進行期間,人依然可以起後者心律,來發露想念,想他要想的內容。就是這個原因,人才會有在同一時間裡,也在發露想念,又在發露行為的現象發生。像一個人坐在沙發椅上看報紙,看報紙這個行為,是他開始想坐在沙發椅上看報紙時,以剛自其心關滲入其心中的光、能起心律,所發露出來的行為。如果其前,他發露過要看報紙的想念,即他自己覺得他在轉要看報紙的念頭,則該想念,乃以原存於他心中的光、能,去和其想念帶起心律的。爾後(不管他是否覺得是同時,其實,那是一定有時間差的。),他才以剛從他的心關滲入其心中的光、能,去和其想念帶起心律,而發露為看報紙的行為。而該行為,就持續到他再以其原存於他心中的光、能,去和他的想念帶起一個終止看報紙的心律為止。而在他看報紙期間,假如他被蚊子叮了,覺得癢,這種五官的感知作用,並非他在起心律即發動想念,而只是他的心,接到自其肉體神經細胞,傳遞過來的刺激電波罷了。人的感知作用,並不是他在發動想念,這一點,請讀者分別清楚。人的發動想念,即起心律,唯包含心的三功用中的感受和想念二功用而已。倘若看報紙的他,發露打蚊子的行為,則其行為,乃他用早已存於他心中的光、能,起心律,而發露出來的。因此,他正在打蚊子時,那瞬間,其心中絕對不在想東西,即絕不在發露想念。這就是人在集中心力做一件事時,不在想甚麼的例子。而他在看報紙,即眼睛順着報紙的字轉的時候,不管他是否在默念或出聲念,抑或也不覺得在默念,他是與感知報紙上的字的同時,在起心律念他所看到的字。當他念出聲時,即是心律發露為行為的時候,而默唸或不自覺得在默念,亦沒念出聲,那就是心律發露為想念的時候。此時,他的心律,也是以早存於其心中的光、能,來和他的想念帶發動想念,即心律的。
人承認自己的過錯,如果單憑他自己覺得他在承認自己所犯的過錯,抑或他已承認過自己所犯的過錯,那都是在證明他在發露他承認其過錯的想念。即證明他自覺得他在或已承認其過錯,所起的心律,是使用他原存於其心中的光、能。然而,那其實,並非他真正地在承認其過錯,而只是他自覺得他在承認他犯了該過錯而已!這就是我所說的不由衷!真正的承認自己的過錯,人並不一定會發露想念,但一定會發露不犯同錯的行為出來。因為,當人真的承認其所犯的過錯時,這種承認行為,必定以其剛從其心關,滲入其心中的光、能,來和他的想念帶起心律,即發動想念,而發露不犯同錯的行為出來。這種心的狀態,才是一個人由衷地承認其所犯之過錯的實際行為,否則,我皆說那種承認過錯為由衷度不够,或不由衷,抑或假的!不管人自覺得他已承認其過錯與否,爾後不犯同錯的人,才是真的、由衷地承認了其該過錯之人。這一點是很重要的,請有緣記住它。很多人反省不見效,就是毛病出在這裡!
這樣說來,人如果真的不犯同錯,那麼他的想念帶記錄慣性,便就會減弱、消滅了?不!那是不可能的,那是另外一回事!其理由,是承認自己所犯的過錯,乃反省中的頭一個步驟而已。然而,頭一個步驟做不到,即使把隨後的所有反省步驟都做了,也毫無效果的。
至於人要提高其心中的生命能的質,則唯有發動光明的想念一途而已。並且,他所發動的想念,即他的心律,必須盡量地使用剛從他的心關滲入其心中的光、能,方能見效。我們現象界人,由於人人皆有其想念帶記錄慣性,因此,要他時常發動光明的想念,那絕非一件容易之事。那一定要鼓起很大的勇氣。勇氣有兩種:一種是發動光明想念的勇氣,一種是發動黑暗想念的勇氣。前者即是行善的勇氣,也就是行無愧於其真我,即行合乎中道之行為的勇氣;後者乃為惡的勇氣,亦即為愧對其真我,為不合乎中道之勾當的勇氣。前者,乃以剛從其心關滲入其心中的光、能,而該光、能必定是和神界頂端的阿拉漢,即阿羅漢所居住的區域的構成能,同其質之光、能,來起心律的狀態。而後者,則以其心中原存的最劣質的光、能,來起心律的狀態。所以,人倘若能時常鼓起勇氣,去發動光明的想念,則他所發動的想念,必多行為,即必多身體力行的實踐,且其行為,必較能持續長時間。我所以很強調,人必須鼓起勇氣,去努力主宰、治理、使用其心的原因,在此。
勇氣,乃真的想要去主宰、治理、使用其心的人,所不可或缺的重要因素。它能使人的心中,更充滿其潛在意識中的真我內涵,而使人的心即表面意識,更加豐滿、圓正、光大。心更加豐滿,並非所知的東西越多之意。心更豐滿,即心更有餘地,更受得了一般人所看不順眼的內容,也就是在其日常生活中,令他覺得不合己意之事,愈為減少,這種心的實際狀態之謂。勇氣,便是人要主宰、治理、使用其心,即發動光明想念的第一個因素。
然而,人只有勇氣,依然發動不了光明的想念的。因為,當他的想念帶尚具記錄慣性的時候,發動光明的想念,只靠他鼓起勇氣,還是很難令他時常發動的。那麼,究竟還需要甚麼因素呢?那就是要智慧啦!我所說的智慧,簡單地說,就是不要愚笨。人,不可愚笨到使自己的心時常感受難受、痛苦!心是他自己的,且全宇宙中,唯有他自己,何時何地,皆能使他自己的心,合乎他自己的意思!人為甚麼會愚笨到時常令自己的心,生起難受、痛苦的感受呢?這一點,是最使我常覺得眾生之可憐的地方啦!啊!人為何那麼愚笨呢?倘若一個人真的在愛自己的話,他怎麼會時常令自己的心,在感受難受、痛苦呢?而他的心在感受難受、痛苦,不就是他這個人在感受難受、痛苦嗎?大宇宙中的萬生萬物,唯有人在做這種傻事的。大宇宙間,沒有任何一種生命個體,在使自己難受、痛苦的,唯有人而已!
人必須時時刻刻都覺悟,自己的心甚麼時候,都能够隨自己的意思,都能絕對地合乎己意,只要自己不使自己的心感受難受、痛苦,則大宇宙間沒有一個生命個體,能使自己的肉體不產生病態,而能自己的心感受難受、痛苦的。大宇宙間的任何一個生命個體,能令人的心感受的難受、痛苦,只是人的肉體上的痛覺等不舒服的難受、痛苦罷了。然而,人之所以會受到那種難受、痛苦的結果,其原因還是存在於他自己的心中。那就是他的心中,存有想念帶記錄慣性,促使他的心,增加感受難受、痛苦的機會;他的心中之光、能即生命能的質低,以致於令他的光子體的光子量減少,肉體容易發生病態;再加上他心中的真我內涵,存有大宇宙間的報償法則,促令他的生命,得以及早藉發動光明想念,來回復其正常的生命狀態,這是他心中的警鐘在響!
人而能時時覺悟到,他的心乃大宇宙中,唯一絕對合乎他己意的東西,他的肉體沒有他在盡其人生的義務與責任,即在發動光明的想念而外的使他生起難受、痛苦之感受的狀態時,他絕對不要那麼愚笨地自令自己的心,感受難受、痛苦;而當他的肉體,有了他在盡其人生的義務和責任而外的使他生起難受、痛苦之感受的狀態,則立即發覺到:他的心中的生命能之質已低,他的想念帶記錄慣性已強,他心中之真我的警鐘已在響,他必須趕快發動光明的想念。這就是一個人,最需要的智慧!
有了勇氣,又有了智慧,那麼,人只要努力,繼續不斷地努力,拼命地努力,則他必定能在其日常生活中,秒秒發動光明的想念的。如此,則他心中的生命能的質,就定會高升啦!
大宇宙間最高級的生命能的律動,顯現出中道,而中道構成了大宇宙諸生命間,所發生、維持的關係的調和狀態。人的心中存有中道的基準,那就是從人的心關剛滲入其心中的光、能即生命能的內涵。只要人能鼓起勇氣,承認自己所犯的過錯而反省,時而又在其心中轉起智慧,而努力,不斷地努力發動光明的想念,則他的心中必確立起中道基準,而令他的心呈現出調和的狀態。這個時候,也就是他已在主宰、治理、使用其心了。並且,由於我們現象界人的心,不知其善我的內涵,而能直接享用到其真我內涵,於是,便沒有安於其善我的機會。因此,只要能在心中,確立起中道基準,那麼,現象界人的心境,就有高出其天上界境界的可能、機會。這是人的魂,所以在過現象界人生時,方有高升的可能的最根本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