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的世界是完善的世界,心的世界是清醒的世界,
心的世界是自強的世界,心的世界是奮發的世界。
第五章 禪定
種類
禪定,是中國佛教所使用的名詞,由於「禪定」這兩個字,一般人較為熟悉,因此,這裡借用這兩個字,做為此章的題目,來說明心的世界中的一個很重要的內容。請讀者將對「禪定」兩字的原有知識,暫時擱開一邊來讀此章,這樣,較能吸取著者言意。
禪定的定義,就是一個人的表面意識的我執,停止作用的狀態。是表面意識的我執不作用,而非表面意識不作用,這一點必須弄清楚才行。一個人的表面意識停止作用,就是他不在發露想念;但表面意識的我執停止作用,並沒有停止發露想念的意思,而只是他所發露的想念,皆不含我執,如此而已。人不發露想念,則其表面意識等於不在作用,等於表面意識,靜靜地待在那裡不動,這種狀態,與大宇宙間,萬生萬象皆動態的生生不息的神理、法則相違背,一違背宇宙神理、法則,則其表面意識,便形成一種不正常現象,而這種不正常現象,就自然而然地脫離大宇宙間正常運行的軌道,以致於和充塞宇宙間的生命本態─好生之德,脫離關係。這個時候,這種不正常現象,便唯有和失去正常生機之類,發生關係了。所謂失去正常生機之類,便是活在反非物質界與裏非物質界諸生命,那就是生活在仙界、傲界、餓鬼界、火焰界、黑暗界、畜生界、阿修羅界、寒冷界及無間界的人或動物。表面意識停頓其作用時,即是一個人的心,不在作用的時候,這正是開門空屋迎盜進入的狀態。由於這種狀態,正與反非物質界或裏非物質界同類,所以成為其盜的,即是活在這兩個世界的動的生命─人、動物,這個時候,這兩個世界的人或動物,就毫不忌憚地侵入該表面意識中。這就是一種不按理且最直接的着魔現象。其不按理,在於不按大宇宙間物以類聚的一般性神理、法則;其直接,即不必先以念波、電波感應一段時間後才事憑依,而直接了當地憑依上。
失去正常生機的反非物質及裏非物質諸世界的動的生命中,能使一個人發生着魔現象,即能憑依一個人的光子體或靈子體的,唯有裏非物質界中的傲界,及反非物質界中的餓鬼、火焰、黑暗、畜生、阿修羅、寒冷諸世界的人或動物而已。裏非物質界中的仙界,和反非物質界中的無間界這兩個世界的人或動物,如今都不能逃出來,憑依人身上。
於公元一二一八年九月間,仙界有一個名叫做帕嚕挖樓的人,逃離仙界到這個世界,抓了一個當時的南美洲居民回仙界去。這種現象,便是一般所說的「人的蒸發」。於是,大如來阿嘎遐,為了防止此類現象再發生,就委託丕咖璃呀如來,處理這件事情。丕咖璃呀如來,是專門在管理摩利支天的如來界第十六位如來,於是他就派遣一O八位摩利支天,看管仙界,以防止仙界的人,再逃離仙界到這個世界來抓人。因此仙界的人,如今是無法離開仙界,來憑依這個世界的人了。
無間界是痛苦沒有間斷的世界,所以那裡的人,無法跑出來憑依這個世界的人。無間界雖然有動物,而四次元以上諸世界的動物,如前章所說,並非其自身的報償而生存在那裡,是由於其構成能與該世界同類,才生存在那裡,並且因和該世界的人同類,所以其生活狀態,必受該世界的人的影響,同時牠們也影響該世界的人。因此,無間界的動物,便受那裡的人痛苦沒有間斷之「沒有間斷」的影響,而與那裡的人的關係之維繫,也就沒有間斷、不能間斷,以致於使牠們亦無法跑出無間地獄。所以,無間界不僅是人,連動物也無法逃出來憑依這個世界的人。在我們這個世界中,大家最熟悉的無間界的動物,就是臭蟲和蚊子。
一個人的表面意識中止其作用,是與禪定毫不發生關係的。如果一個人自己製造出這種狀態,爾後,其表面意識有了甚麼感受的話,那就是着魔現象,即他所感受到的內容,皆為裏非物質界或反非物質界中,除却仙界與無間界的人或動物,憑依在其光子體或靈子體,扮演給他看的把戲。這個時候,他倘若不明究理,而以為有了常人沒有的能力,以為他已靈通,已有成就,已獲得神通,因而再對那些把戲執着、熱中,則他便把自己寶貴的心,出賣給裏非物質界或反非物質界的該憑依靈,而失去主宰自己的心的權利,墮落自己,使他自己生前害己害人,死後展開與該憑依靈同類世界的悲慘生活。
所謂「無想無念」,並非表面意識不發露想念、停止作用;「無想無念」的真正意義,即為不發露自以為是的想念,即不發露由我執引發的想念之謂。此亦表面意識的我執的停止狀態,停止我執的力量來發露想念,這就是第一種禪定。一個人如果能够發露非自以為是的想念,則他已在禪定了。
那麼,甚麼叫做非自以為是的想念呢?非自以為是的想念,就是人人皆通的普遍性想念,那就是著者所說的光明的想念:非主觀而為客觀,不只顧自己並顧及他人,樂觀而不悲觀,無愧於心却非違背良心,真誠非虛假,秩序井然非輕重不分,唯喜悅、歡樂而不煩惱、憂慮,知足感謝非貪婪無厭,有用於人己非不實際空思,輕鬆而不緊張,讚賞而非厭惡,容人非露己,從善不從惡,明辨不猶疑,反省自己不妒怒別人,積極思考而非消極顧慮,不分別而同憐,認真却非隨便,熱心並不退縮,勇敢非懦弱,把持心國絕不被五官迷惑。以上二十一項,就是光明想念的梗槪。倘若清醒時間的想念,都是這種光明內容的話,這個人就已在禪定了。這種禪定,稱為「離執禪定」。
「離執禪定」,是日常生活最必需且最基本的禪定,這種禪定,是生為一個地上界人,皆要做到的人生基本狀態。不要以為禪定是屬於宗教或甚麼修行範疇的東西,那是很錯誤的觀念。人皆必須獲得「離執禪定」的實踐機會,這樣,其人生才充滿光明,其人生旅途,始變成一條康莊大道。請別忘記,創始被後人稱為佛教的夏孤窪.穆匿.佈大(釋迦牟尼佛的正音),是一位對當時的既成宗教外行的一國太子;而創始被後人稱為基督教的伊媽揑嚕.伊欸肅(耶穌的全名正音),同樣地也只是一個木匠的兒子而已。這兩位全宇宙的最頂尖人物,以當時他們的環境來說,皆並非宗教家,其所以變成一教之祖,是後來的人,給他們稱呼的,請勿忘記這個事實。可是,如同佈大(佛陀)所教誨的「安定得很正確」中,含有的內容之禪定,那便是真正的禪定,無可論比的最高禪定,但它並非一般人自認為是禪定的東西。由此可知,禪定本身,並非只屬於宗教。
另一方面,一般所謂的修行者的禪定,都是停止其肉體行為,保持一個肉體的平靜姿勢,修行其表面意識,屬於他們自以為是禪定內容的狀態。有的,使其表面意識停止作用;有的,觀想自以為是的外表的甚麼如來、菩薩像,或甚麼字,使自己拼命地發露強烈執着於該像、字的想念,以再增強其我執;有的,深思苦慮甚麼哲理、真理;有的,懦弱地不敢面對事實,以消滅自己的貪慾,而拼命地把人觀想為骷髏頭,要將活人當做死人。其實,這種禪定內容,無非是一人的貪靜、貪閒、貪玄、貪高的強烈貪婪慾望,藉平靜的肉體姿勢,獲得其最容易的發露狀態而已。那是一種很可怕的現象,它怎麼算得上禪定呢?逃避正常的人生生活狀態,而做這種最能增強我執的勾當,只為了滿足一己的貪婪慾望,使自己的人生中,有失去一個家庭份子,一個國家國民,該盡義務與責任的時間,這怎麼能算正確呢?算正常呢?算對得起自己寶貴的人生,對得起自己的家庭,對得起自己的國家呢?奉勸修行這種禪定的人,好好地利用你禪定的時間,去反省自己之非,去愛自己的家庭、鄰居,去為自己的國家盡一點心力!
禪定,並非屬於宗教、修行範疇的東西,襌定是每一個人的正常日常生活的基本態度,是生為這個地上界的人,要活在義務與責任中,所必需的。
當一個人藉我所說的反省,將自己心中的汚垢去除乾淨後,他這一世活到今天的,他自己自身所製造的紅色想念帶記錄,便皆被修正完畢,而其想念帶慣性,亦同時消滅。可是藉反省所消滅的想念帶慣性,唯有記錄慣性而已,關於複印慣性,却絲毫未曾減輕。就在記錄慣性完全消滅那一瞬間起,他的魂的兄弟,便利用整整二十一天的時間,將他的複印慣性消滅乾淨。這種去除複印慣性的工作,是守護靈們的責任與義務,活在這個世界的當事者,只要不再發露不滿、恐懼、嫉妒、憤恨、投機、不知足等黑暗的想念行為,便不再產生心的汚垢和記錄慣性了。所以當守護靈們利用二十一天的時間,盡其責任與義務的時候,這個世界的當事者,也要盡起不發露黑暗的想念行為的責任與義務方行。當然,如果他本來就在努力實踐「離執禪定」,則他便已在盡不發露黑暗想念行為的責任與義務,於是,就不必另注意到這件事了。即當一個人藉我所說的反省,將其記錄慣性完全消滅後,他就必須實踐「離執禪定」才可以。這是我時常在教人家:『反省僅是正確八捷徑的「安定得很正確」中的一個步驟、 一部份內容而已,重要的是於正常日常生活中,實踐正確八捷徑,正確八捷徑無法實踐得順利,則屬於正確八捷徑中之一部份的反省,怎麼會很順利地反省得好呢?』的原因所在。倘若一個人,與反省的同時,亦好好地實踐正確八捷徑,那麼,當他自己的記錄慣性消滅乾淨的時候,他很可能已能做到「離執禪定」了,這樣,則此時,他便能够舒舒服服地給其魂的兄弟,修正其想念帶的複印記錄,以消滅其想念帶的複印慣性。
在守護靈修正複印記錄,以消滅一個人的複印慣性期間,即是他將有踏入第二種禪定的機會的前奏。守護靈在替他去除複印慣性的二十一天,由於非屬於他本人的工作,所以這件工作,不能算為他的生活一部份,因此,也就不能說是甚麼禪定了。
當一個人在其守護靈,為他去除複印慣性期間,倘若他真的能够做到「離執禪定」,則於該二十一天中的第十五天起,即第三個七天起,當他靜靜地坐着,而閉下雙眼,做調和心的工作時,他的潛在意識,便會自自然然地流露到表面意識,使其表面意識與肉體,皆能很清晰地感覺出其潛在意識的存在。這種狀態,稱為「善我的發露」。接着在第三個七天過後,他便能實踐第二種禪定。
所謂第二種禪定,就是一個人開始受用其潛在意識的步驟。這個步驟的內容,就是要將潛在意識中所存有的天上界的高級的光、能,使它和光子體以及肉體調和的步驟。當一個人的潛在意識流露到表面意識的時候,就會慢慢地和表面意識調和起來。換句話說,潛在意識流露到表面意識後,由於表面意識本身的構成單位能,與潛在意識不同類、不一定同類,即使同類,也不同性質、不同內容,因此,表面意識需要有一段時間,來適應潛在意識,來對潛在意識習慣。這個時候,為了要使花費在潛在意識與表面意識之調和上的時間減少,即要使表面意識容易和潛在意識調和,一個人在這期間裡,必須保持發露相當明朗、樂觀、輕鬆的想念行為才行。盡可能地不要發露恐懼、不滿為根的想念行為。不然,不僅表面意識與潛在意識的調和,無法做到,且有着魔的可能。當然,這不是經歷這階段的人才有的現象,由於念波感應,任何人,當他在發露不滿、恐懼為根的想念行為的時候,都已和裏非物質界或反非物質界的人或動物連繫上,而因其強烈程度,又有被仙界、無間界以外的裏非物質界或反非物質界的人或動物,憑依上的可能,一被他們或牠們憑依上,便是「着魔」現象。只是已發露善我的人,即潛在意識已流露到表面意識的人,由於潛在意識本身,是四次元以上世界的東西,因此,更容易感應同為四次元以上世界的裏非物質界或反非物質界的人或動物而已。因此,為了防患於未然,當一個人達到其潛在意識已能流露到表面意識,但其表面意識尚無法與潛在意識調和,即其表面意識,尚無法時時刻刻維持與該潛在意識同類的狀態,於這一段期間,他必須努力做到「離執禪定」方行。這樣的話,他不僅無着魔之憂,反而能很迅速地做到,接着要說的第二種禪定。
人是為了修正自己在轉生輪迴中,所造成的偏去個性,而出生這個地上界的。因此,在前章裡提到的「偏性趨向」,也是形成一個人的我執的原因之一。然而,這種我執和這一世的表面意識所造成的我執,其性質並不一樣。這一世的表面意識的我執,其力量之發露,是靠一個人的想念帶的表面意識這邊的動力,但「偏性趨向」的我執,其發露動力,却存於靠潛在意識那邊的想念帶上。這兩種我執的不同,可以這樣解釋:我執是一個人主觀的根本動力,只是這兩種我執的主觀的含意不同,強度不同。表面意識的我執,其主觀是正活在這個世界的這個人的主觀,而其強度是強到無法被非物質界的人的故鄉─天上界容納,即無法被天上界的環境所容納,而存於天上界;但「偏性趨向」的我執,其主觀是一個人自己的過去世,或整個生命體共六個人,即包括自己的五位魂的兄弟在內的主觀,而這種主觀,是已將不能被天上界環境容納的因素,去除乾淨,即這種我執,能够存在於天上界,其強度比起表面意識的我執微弱得很多。若將這一世的表面意識的我執,稱為「離心我執」,而把「偏性趨向」的我執,稱為「向心我執」的話,「離心我執」的強度,強過「向心我執」約有八十倍之多。因此,當一個人藉反省,把自己這一世所造成的記錄慣性皆消滅掉,又藉魂的兄弟之力,而消滅了其複印慣性,他却仍然尚存有我執的,這種我執就是「向心我執」。而當一個人開始着手於消滅其「向心我執」的時候,才算得上他開始着手去實現,他這一世出生這個地上界的目的,和這一世的他的肉體生命的本意。因為開始着手消滅「向心我執」便是等於開始着手修正其轉生輪迴中的偏去個性,這就是一個人出生這個地上界的人生目的,他這個由原子細胞所構成的肉體生命存在的意義。可是「向心我執」,是唯有「離心我執」完全消滅後,才能着手消滅它的,這是一個很嚴厲的人生實態,這也是我把人生稱為考場、道場的原因。由此亦可看出,一個人的魂要獲得進步,並非一件容易輕鬆之事;這也是一個人出生這個地上界前,在幽界出口處的沙里瓦(登記機構)填寫的庫拉利(大綱單,即人生大綱表。)上的年齡,皆為六十一歲以上的原因所在。人生是嚴厲的,其嚴厲處,在於必須將自己的想念行為,皆令其屬於光明;必須將自己的日常生活,都構成自責任與義務。
第二種禪定,就是消滅向心我執的方法,稱為「去執禪定」,其意就是要把所有的我執消滅乾淨。雖然反省也在消滅我執,但這種消滅我執的步驟進行期間,一個人的表面意識,並不一定不在發露我執的力量,即一個人在其反省出生到今天諸事的過程中,他不一定能够維持不發露含有離心我執的想念行為的狀態,因此,反省的去除離心我執,不能算為一種禪定。但消滅向心我執的「去執禪定」,就不同了,在離心我執完全消滅後,只要一個人能够做到「離執禪定」,他的守護靈,就能引導他完成「離執禪定」,達到離執境界,而使他的禪定,變成「去執禪定」的內容。那麼,完成「離執禪定」而達到離執境界的內容是甚麼呢?這部份的「離執襌定」的內容,就是使流露到表面意識的潛在意識,和表面意識完全調和,令已調和的存於表面意識本能領域的構成單位能,有流露到光子體的機會的狀態。
一個人的表面意識的構成單位能,皆為天上界即非物質界的靈界的構成單位能;但一個人的潛在意識的構成單位能,却隨人而異。如前章的說明,一個人在天上界的心─靈子體的構成單位能,等於比他在天上界生活的世界,更高一個世界的構成單位能。因此,除了他的天上界來歷為幽界的人以外,靈界以上諸世界的人,其靈子體的構成單位能,都比其這一世的表面意識的構成單位能質高。並且,雖然其來歷為幽界的人,但其在天上界時候的靈子體的靈界構成單位能,和他這一世的表面意識的靈界構成單位能之性質,却不一樣。而在天上界時候的一個人的靈子體,即是這個地上界的他的潛在意識。所以,當一個人的潛在意識,流露到表面意識的時候,由於構成單位能的質的不同,兩者要調和,需要有一段時間。在這段期間的守護靈的工作,就是控制、調節潛在意識流露到表面意識的量。潛在意識流露到表面意識的量之多寡,維持一個原則,這個原則是保持和表面意識最易於調和的狀態。如果表面意識能做到「離執禪定」,則流露出來的潛在意識的量多,否則量少。且流露到表面意識的潛在意識的量中,還含有一個質的問題在;這就是說,守護靈的控制、調節下,流露到表面意識的潛在意識內容,一定是該時點的表面意識,最需要的內容。例如,於該時點,一個人需要解決一件以他原有的表面意識內容,無法解決的事情,那麼,守護靈給他控制、調節而流露到表面意識的潛在意識,便是令他得以解決該事情的內容。因此,在守護靈的控制、調節下,流露到表面意識的潛在意識的量之多寡中,已含有不同之性質,即隨該時點的表面意識所需,而決定其內容性質,這種質的問題在其中了。然,由於一個人的日常生活,不一定會時常發生他的表面意識難於解決的事情,所以對潛在意識流露到表面意識此事而言,還是以量為主,只是量中,時而會有質的問題存在而已。而量本身,即潛在意識本身,就是比表面意識高級的光,即比表面意識高級的構成單位能,因此它的進入表面意識,等於使表面意識的光的量增加,亦等於使一個人的表面意識的能量增多,這就是等於在補充表面意識的生命能,問題只是表面意識,是否接受得了它而已。在這種狀況下,倘若表面意識有「離執禪定」狀態,就等於有了最佳接受狀態。
如果一個人,於其守護靈已為他消滅複印慣性後,能够做到「離執禪定」的話,則最遲兩百十天,他的表面意識就能够和流露到表面意識的潛在意識調和。最遲兩百十天,是以其天上界境界為幽界而言的。這段時間的長短,完全決定在其天上界來歷。幽界的來歷為一八O天到二一O天,靈界來歷為一六O天到一八O天,神界來歷為一二O天到一六O天,阿拉漢界來歷為一O八天到一二O天,大阿拉漢界的來歷為九十天到一O八天,菩薩界則為八十一天到九十天,大菩薩界則為七十二天到八十一天,如來界為六十三天到七十二天,宇宙界來歷為四十八天到六十三天,太陽界來歷為二十一天。然而,事實上,一個人要在一年之內,於其整天甚至於整週、整月的日常生活中,完全做到「離執禪定」,那是一件等於不可能之事。因此,以我們臺灣的實際情形來說,一個人的表面意識,要和流露到表面意識的潛在意識完全調和,所需要的時間,大約如下:其來歷為幽界的人為七年至十一年,靈界的人為五年至七年,神界的人為三年到五年,阿拉漢界的人為一年半到三年,大阿拉漢界的人為一年至一年半,菩薩界的人為八個月到一年,大菩薩界的人為半年至八個月,如來界的人為四個月至半年,宇宙界的人為六十三天到七十二天。並且以當今活在我們中華民國臺灣地區的人,以及其人口比例來說,來歷為幽界的人,約佔全人口的百分之六十八.三五七,靈界的人約佔百分之三十一.五二二,神界的人則約佔百分之O.一一三,其他即屬於阿拉漢界以上諸世界的來歷。這個比例,是以現在這一刻,即民國六十五年四月八日下午四時十八分說的。這樣說來,雖然阿拉漢界以上諸世界的人,只佔全人口的百分之O.OO八而已,可是這是一個很高的數目。臺灣是一個寶島,我時常對人家說,三百多年前,荷蘭人就想佔據臺灣了,所以,外國人在過去一段很長的時間裡,都稱臺灣為Formosa,甚至現在還有人以這個名稱稱呼臺灣,這是事實;並且我還會補充一句,為甚麼有人還到外國去長居,或想開溜到外國去?這究竟是為甚麼?四海歸心,人家華僑都心向祖國,有的回來求學,以吸收祖國的真正固有道德文化,有的回來協助祖國發展經濟,以盡國民義務;並且,我們的祖先,在幾千年前就訓誨我們「國家興亡,匹夫有責。」,怎麼有人,在此國家處境艱鉅之際,反而為了一己的享受,而開溜到外國去長居呢?這是一個活得問心無愧而正正堂堂的人,該做的事情嗎?聽了我這些話的人,都會頻頻點頭。我相信我這種想法是沒有錯的,不知大家對我這段話,有何感受?天上界的人,都很希望生到臺灣來,然而,因緣份關係,不能個個皆如願以償罷了。所以阿拉漢界以上諸世界的人,有緣份的,大家都盡量地生到臺灣。這是事實,我也時常吿訴人家,我從來沒有叫人相信我的話,我只教人相信他自己那顆不能欺騙自己的狀態的心。可是事實就是事實,這和人家相信不相信毫無關係,一個人所需要的是面對事實、承認事實的勇氣,千萬別沒有勇氣承認事實,而自己胡亂猜想,以為自己不知道的,自己想不通的,自己不了解的,皆不存在,那對他本人毫無益處。 一個人活在這個科學發達的時代,對自己不了解的事情發生疑問,那是很當然的事情,可是發生疑問後,必須拿出勇氣來努力獲取其解答,才是一個活在科學時代的人應有的科學態度,此亦活在這個時代的人,應盡的義務與責任,若不盡此責任與義務而亂發露否認、否定的權利,那他便將長期地繼續過其坐井觀天的人生了。
當一個人的表面意識,完全和流露到表面意識的潛在意識調和後,他的靈子體的表面意識的構成單位能,便已由原來的靈界構成單位能,提高其質為神界的構成單位能了。這個時候,他就開始踏進「去執禪定」的境界。由於表面意識的構成單位能,已變成神界的構成單位能,因此,其本能、感情、智性、理性領域的內容,發露想念行為時,其想念行為,便皆成為天上界的神界標準以上的內容。而神界以上標準的想念行為,當發露它時,並不會造成心中汚垢,同時也不致於變成紅色記錄記錄在想念帶上,使想念帶產生慣性。這就是「離執禪定」的完成狀態,一個人有了這種狀態,便是達到離執境界,接着他就踏進「去執禪定」的階段。所以,「去執禪定」是一個人完全離執的狀態,亦即其離心我執,完全與他分離的狀態。然而,分離只是分開、相離而已,還有重聚、又在一起的時候,這是一件難於避免之事。其所以會有這種現象發生,是因為有向心我執的緣故。像一個人很喜歡賭博,有常賭博的習慣、趨向,和他正在賭博,是兩回事一樣,向心我執與離心我執的關係,也如此。然而,一個人既然喜歡賭博,有常賭博的習慣,則他便具有再去賭博的可能。這就是說,向心我執存在一天,一個人就有由該向心我執之引發,導致發露與該向心我執同類、同性質的想念行為的可能。這個時候,倘若由向心我執的引發,發露了與它同類、同性質的想念行為,因而再由該想念行為,導致令其五官迷惑外界種種,那麼,所發露的該想念行為,便有又使表面意識形成汚垢,使靠近表面意識這邊的想念帶,記上紅色記錄的可能,這樣的話,表面意識便再次製造出想念帶慣性,而形成離心我執。所以在這段期間裡,尚有反省這件事待做,即一個人完成「離執禪定」,而進入第二種禪定「去執禪定」的時候,還需要做每天的反省工作。
所以,在「去執禪定」這段期間裡,一個人除繼續地發露光明的想念行為外,還需要做每天的反省工作。由於在這段期間裡,守護靈的善導,已不成問題了,因此,在這段期間的每天反省,不必書寫,只靜靜地隨便坐着反省就可以。其反省時間,如果一次就要把整天的當事都反省乾淨,則頂多只花費十五分鐘就能完成。然而,由於在這段期間,守護靈的善導非常容易,所以按各人需要,不一定要將一天的想念行為,集中為一次反省,有時候發露非光明的想念行為後,立即反省,有時則中午反省上午的想念行為,而晚上反省下午部份,甚至於有時候會第二天早晨,才反省前一天整天的當事,這種種,皆配合其生活狀況,守護靈會給與最適當的善導。「去執禪定」期間與「離執禪定」期間的反省最大不同之點,就是「去執禪定」,完全在守護靈的善導下進行,從該反省的當事,到反省的時間,反省的姿勢、場合,守護靈都會善導得最為完善、妥當;「離執禪定」期間,就沒那麼舒服了,這一段期間裡的反省,守護靈善導的力量,只佔全反省工作的百分之二十五到四十五而已,其他部份,還是要靠自己自身的力量。守護靈是活在一個人的潛在意識中的,因此,潛在意識流露到表面意識的量愈多,守護靈的力量表現在他的分量愈重,這是一件很當然的事情,所以守護靈的善導,也愈趨完善了。
「去執禪定」,除繼續提高表面意識的構成單位能的質而外,就是要使光子體的光子量增加。當表面意識完全與流露到表面意識的潛在意識調和後,表面意識中的本能領域的構成單位能,就會順着位於理性領域下端,即整個靈子體下端部位的意志,流露到光子體。
如前章所說,這個地上界的人的光子體,都是以天上界的幽界的最低構成單位能構成的。只有三個部份,任何人都以神界的構成單位能構成,那就是眼睛的角膜、耳朶的鼓膜及聲帶。這種事實,正在教一個人,看、聽、說三種行為,必須合乎神界以上的標準,這樣才合乎做為一個帶有肉體生命的人的道理。在「去執禪定」中,一個人的光子體的構成單位能,必須提高其質到靈界的構成單位能。在這個期間裡,最需要注意到保持有規律的生活,以促使光子體的構成單位能提高。光子體的構成單位能的質的提高,也就是等於光子體的光子量增多。關於保持有規律的生活,最重要的是必須注意到以下四點:
(一)除非其職業性工作在夜晚,即晚上有正常睡眠時間的人,絕對不要睡午覺,即晚上的正常睡眠而外,白天不要睡眠。一個正常大人,如果他晚上有六個小時到六個半小時的睡眠的話,很足够維持其肉體的健康狀態了。倘若晚上已有了六個半小時以上的睡眠,而白天還有睡意,還有睡眠現象,則他很有可能,已在和裏非物質界或反非物質界的人,至少已經以念波連繫上。這樣的話,他要好好地反省四個月來的想念行為,如此,他就能够很輕易地去除這種毛病。千萬別以為自己有的是時間,多睡有甚麼關係,那是很錯誤的想法,難道他沒有越睡越想睡,睡越久,醒來後頭愈重,且睡時惡夢也愈多的經驗?這種現象,如果發生在晚上有足够睡眠的人的白天睡眠現象中的話,則他已千真萬確地與裏非物質界或反非物質界的人連繫上了。這種現象,一般人都不以為是病態,可是這是比一般肉體的病,更加嚴重數十倍甚至數百倍的自己的想念行為引發而導致的心病。請有緣者多加留意。
(二)盡量地活動身體,最怕沈默寡言。一個人的光子體的光子量要增多,最需要的是整個肉體生命的活動,這樣,他的生命現象才會通暢。當一個人愁眉苦臉充滿悱惻的時候,總是很不喜歡活動的,並且連說話也懶得說,這是自找苦吃的最消極狀態。這個時候,一個人的生命現象,便自然地停頓下來,其實這個時候,正是他的生命現象,最需要通暢的時候,所以,他必須更加維持其肉體的活動狀態才算正確。多說光明的話,多做光明的動作,這樣,他的生命現象必定通暢,而其憂愁、苦悶,也就很快地消散。
一個人的生命力愈充足,其生命現象便愈通暢,生命現象通暢,其人生即等於不發生不幸遭遇。反過來說,一個人發生不幸遭遇的時候,即是其生命現象停頓的時候,便是他的生命現象,最需要通暢的時候。而生命現象要通暢,就是要增強生命力,就是要使自己的生命能增多。所謂人,便是心與身之和,所謂人生,即是心的行為加上身的行為。心就是靈子體,便是靈子體中的表面意識;身就是光子體為其能量、活力、生命的源頭,而構成自六十兆原子細胞的肉體。心的行為便是想念,身的行為便是言行。所以增強生命力,就是增添心與身的生命能。要增加心的生命能,就是要使表面意識中,存有更多的潛在意識、更多的潛在意識的內容;要增多身的生命能,即是要增多光子體的光子量,除此而外,人並沒有其他生命力。要使表面意識中增多潛在意識,抑或增多潛在意識的內容,則唯有多發露光明的想念,即神界以上諸世界標準的想念行為而已,倘若不這麼做,却反而發露悲傷、憂慮、憤怒、不滿、嫉妒、謾罵、傷害、報復等想念行為,則唯有更減低其表面意識中原有的能量而已,這樣的話,其心的生命力,不僅更加減低,以致於使其不幸遭遇更加難於解決,而增多自己心中的汚垢,增強自己的想念帶記錄慣性,並且自己又覺得難受,真是於事有害無補而使自己失去心的安祥、舒爽狀態,這實在太愚笨、太不愛自己、太懦弱的作為啦!請精神還正常的人,千萬別做這種傻事。要使光子體的光子量增加,亦同樣地唯有發露光明的想念行為而已,光明的想念行為,當然是屬於樂觀奮鬪的内容,樂觀奮闘,則其身體,當然就發露很活動的行為了,試想那裡有一個人發露樂觀奮鬪的想念行為,而整天不做事情,躱在房間愁眉苦臉、煩惱歎氣的?且光明的想念行為,即是盡責任與義務的想念行為,這樣,當然就不發露推卸責任的想念行為,去謾罵、痛恨、報復、傷害人家,而相反地能够反省自己才對的。謾罵、報復、傷害等行為,並不能算為活動身體,那只是使身體發生異常緊張狀態,使其荷爾蒙分泌產生異常現象,令其身體產生對身體有害之各種有機物而已,其中害處最大的,就是由二十一個碳,十一個氧,二十四個氫,及三個在天上界稱為巴夕波路母(英文音Bacibolum)的元素構成的,在天上界稱為庫拉必(英文音Krabee)的有機物。這個有機物,當今未被科學家發現,大約在七十年後會被發現,爾後,發明一種能分解它的藥品出來。反省自己之非,能回復光子體的光子量,亦等於在增加光子量;發露神界以上諸世界標準的想念行為,依照前章所說的念波感應,攝取同類的能到光子體來,當然光子體的光子量便增加了。
但已達到離執境界,而進入「去執禪定」階段的人,不僅可以由念波感應,攝取高級單位能到光子體而已,同時還可以使流露到表面意識的潛在意識中,存於本能領域的部份,藉樂觀奮鬪的光明想念行為,活動身體,使本能領域中的潛在意識高級單位能更加增多。當本能領域中的神界構成單位能,增加到多出正常量的百分之十五的時候,便會自動地通過意志部位,而流露到光子體,以增加光子體的光子量。所以,在「去執禪定」階段中,要使光子體的光子量增加,多做樂觀奮鬪的言行是很必要的。
(三)多做含有深呼吸的健身操,多飲水分。光子體就是一個人生活在天上界時候的身體,那就是一個人的永恒的身體。它就是帶有原子細胞肉體的這個地上界的人的肉體的生命力來源,表現肉體細胞活力的當體。活人和死人的肉體,僅差在有否光子體之合一存在,如此而已。當然屍體也是由原子細胞所構成的,它也具有構成細胞的分子、原子的物質的能存在,因為物質本身也是一種生命,只是屬於不動的生命而已;物質也是能,全宇宙間的一切,都是能,都是生命,都是光,只是諸生命的能的質不同而已。然而死人的肉體,却沒有活人的動的生命的活力,沒有動的生命的生命能,那只是顯露不動生命的生命能的存在狀態而已。沒有人會把屍體當做活人,因為屍體雖亦屬於人的肉體,但屍體已沒有人所以稱為人的本質─動的生命能存在。所以,屍體的心臟才不會跳動,屍體才不會呼吸,而其細胞又不具新陳代謝的作用,只有邁向毀滅一途而已。一個人的肉體,所以具有人這種宇宙間最高級的動的生命現象存在,便是其六十兆原子肉體細胞,與動的生命能,緊密地連繫着所致,它就是我所說的光子體。而光子體與肉體之間的連繫,即光子體的動的生命能,與肉體的不動的生命能的維繫關係,所依賴的因素,就是靈子體表面意識中的本能領域的能,以及人從外界的飮食物和呼吸對象的空氣,攝進體內的氫離子與氧。一個人沒有呼吸,不吸收水分不能活的根本原因在此。氧是一個人的肉體神經細胞,最需要的東西,表面意識的本能領域的能,所以能够經意志流露到光子體,而直接連繫到肉體,就是經意志部位,上神經細胞軌道,以氧的不動生命能為運輸工具,運至全身的肉體神經細胞中的。爾後,再從神經細胞,以氫離子的不動生命能為運輸工具,以氧的不動生命能,為直接將光子體的動的生命能注入肉體的不動生命能之媒介,使表面意識本能領域的心的動的生命能,與光子體的一個人永恒的身的動的生命能,雙雙和這個原子細胞肉體的不動生命能,緊密地連繫起來顯現出肉體生命現象,使這個帶有原子肉體的人,具備活在這個三次元地上界的條件、能力。
因此,在「去執禪定」的階段中,一個人必須多做含有深呼吸動作的健身操,以及多攝取含有水分的飲食物,以供多量的表面意識本能領域的心的動的生命能,及光子體的身的動的生命能,與肉體的不動的生命能,維繫緊密關係,使一個人自己自身的生命力,顯現於肉體,以通暢其生命現象。一個人的表面意識的能的質愈高級,即其生命力愈大,光子體的能的質也隨着愈高級,即光子量也愈多,在這種狀況下,肉體若能多活動,多攝取氧及氫離子,則其生命力便越顯露於肉體,即其生命現象便愈為通暢。當一個人的表面意識與光子體的動的生命能,顯現於肉體的量,多出肉體的需要量的話,剩餘的動的生命能,即能經其肉體,發散出肉體周圍,形成所謂的「後光」。而當其後光愈大,則他的整個生命力,便能影響其周遭的人、物、事,使其周遭的一切,皆充滿活力,充滿生的歡喜。這就是我時常在說的「人生之場」,「場」這個字,是取物理學上的電磁場的「場」的意思,來表達其內容的。人生之場愈大,即如同愈大的電磁場,其干擾便愈少般,在其人生途上的干擾就減少。而人生途上的干擾,減少到變成沒有的話,他就沒有不幸遭遇了。這個時候,他所過的生活,就是如意的生活,他的人生,就是如意的人生;而由於要達到這個境界,必須先具備發露光明想念的表面意識的狀態方行,即其心,必須先具備安祥、樂觀、舒爽、歡喜的狀態始可,這種狀態,便是安心。於是,安心與如意,構成了他的真正的幸福。而人人皆達到這個境界的話,整個地區、國家便會發出後光,這個時候,地區、國家的干擾,便減低甚至消失,於是,地區就發達,國運便昌隆,而變成無外患之憂的狀態。
(四)多愛己愛人。天上界的菩薩界以上諸世界的人,皆為沒有人我之分別心的人,即那裡的人,都能愛自己,且能與愛自己同樣程度愛他人。我常對人家說:如果一個人不愛自己的話,他就無法懂得甚麼叫做愛,不懂甚麼叫做愛,就無法愛別人。前面也提過,人就是心與身之和,所以,人必須愛自己的心和身。那麼甚麼狀態才算愛自己的身呢?這是大家很熟悉的,就是要使自己的身體狀態,時常能够令自己的心即表面意識,感覺到安祥、舒爽。即太累了,便休息;病了,就看醫生治療服薬;感到冷,就多穿一件衣服;太熱了,就吹電風扇或開動冷氣機等等。這些無非就是要使自己的身體狀態,令自己的心感到安祥、舒爽,這就是大家所熟悉的愛自己的身體。倘若不這樣做,太累了,也不休息或更加激烈地運動;病了,也不看醫生,不治療不服藥,使病更加惡化,或做對病有害的動作等等,這樣,那裡有人覺得,他在愛自己呢?因此,愛本身,就是要使一個人的心,能維持安祥、舒爽的感受狀態的想念行為了。當然,這種安祥、舒爽,必須以問心無愧為根底,而含有平安、順利、吉祥、輕鬆、舒服、爽朗的內容才行的,不然像貪酒色之樂,將自己的快樂建立在他人的痛苦上,或幸災樂禍等內容,怎麼可以亦稱它為安祥、舒爽呢?這一點,請大家先弄明白。
像愛自己的身體一樣,人也必須充分地去愛自己的心,才算正確的。愛自己的心,就是要使自己的心的狀態,皆令自己的心,維持安祥、舒爽的感受才算正確。而要使自己的心,維持安祥、舒爽的感受,便要使自己的想念、行為,皆令自己的心,產生安祥、舒爽的感覺才行,即想念、行為皆要屬於光明之類方可。使自己在日常生活中的一切想念行為,都令自己的心即表面意識,覺得安祥、舒爽,並且這種安祥、舒爽,又必須以問心無愧為根底,而屬於光明內容的東西才正確。無論是身體的狀況也好,抑或想念行為也好,都時時刻刻保持自己的心,具有以無愧於心為根底的光明範疇的安祥、舒爽的感受,這叫做真正的愛自己;而這種時時刻刻能令一個人的心,維持具有無愧於心為根底的屬於光明範疇的安祥、舒爽感受的想念與行為叫做愛。一個人明白愛是這種東西後,就盡力地去發露使他人的心,能够維持具有這種安祥、舒爽之感受的光明想念行為,這就是真正的愛他人。
宇宙間有秩序存在,春夏秋冬依序運行,樓梯也是由第一級、第二級、第三級.........這樣爬上去的。春天過後,冬天就來,或上樓梯時,第一、二級未爬,就爬第五級、第八級,那是不合乎秩序、順序的作法。同樣,由親而疏,自近而遠,這是愛他人的順序,是愛人的秩序。有的人,對自己的大太、兒女不好,却對朋友或他人很好,那是虛榮,那不是真心諴意!我不相信一個人不愛自己的兒女,而會平白無故地去愛別人的兒女。試想不愛自己的太太,而去愛別人的太太,不愛自己的國家,而去愛別人的國家,這種人究竟是甚麼樣的人物?難道這種愛,也算正確?因此,愛人一定要由親而疏,由近而遠,才合乎道理的。然而,愛國家,是每一個國民的義務與責任,你只要是這個國家的國民,就有愛這個國家的義務與責任。請大家不要忘記,我們是中華民國的國民,別忘記我們的祖先「國家興亡,匹夫有責」的教誨,更不要忘記岳飛的「滿江紅」,文天祥的「留取丹心照汗青」!
以上四點,是為了使光子體的構成單位能的質,提高到靈界的構成單位能時,一個人必須維持的有規律生活中的四項要點。
當光子體的構成單位能的質,由原來的幽界最低構成單位能,全部提高到靈界的構成單位能後,一個人的靈子體中的表面意識的構成單位能,便會由潛在意識的不斷流露,而提高其質為阿拉漢界的構成單位能。等表面意識的構成單位能,皆提高其質為阿拉漢界的構成單位能後,其本能領域的能,就會再經意志,流露到光子體,而依照前面所說的步驟,將其光子體的構成單位能,提高為神界的構成單位能。人的表面意識與光子體的構成單位能,是依此順序、方法、內容,逐漸提高其質的。這是真正的「陶冶性情」,提高心境的具體內容,即是如此。
然而,無論一個人在其日常生活中的想念行為多光明,其潛在意識流露到表面意識的量何等地多,其表面意識的構成單位能的質,頂多也只能提高到他在天上界時候的靈子體的質而已;而光子體的構成單位能的質,則只能提高到他在天上界時候,所活的世界的最低構成單位能而已。這是活在這個三次元世界的人,仍舊非受三次元世界法則約束不可的緣故。並且,其天上界來歷為幽界、靈界、神界的人,活在這個地上界的時候,其表面意識的構成單位能的質,頂多也只能提高到阿拉漢界的構成單位能而已。這就是說,神界以上諸世界來歷的人,活在這個地上界的時候,無論其想念行為多光明,其表面意識的構成單位能的質,只能提高到他活在天上界時候的質而已,可是,幽界、靈界來歷的人,其表面意識的構成單位能的質,却有提高到超過他活在天上界時候的靈子體的質,而到阿拉漢界的構成單位能的質的可能,但頂多也提高到阿拉漢界而已,無法超過大阿拉漢界。如果幽界、靈界來歷的人,真的能够在活在這個地上界期間,努力發露光明的想念行為,使其表面意識的構成單位能的質,提高到阿拉漢界的構成單位能,則其光子體,便也同樣地能提高其質到神界的最低構成單位能。這也就是說,天上界的境界較低的人,出生這個地上界時,有比天上界來歷較高的人,魂的進步迅速的機會。而當一個人的表面意識的構成單位能的質,提高為阿拉漢界的構成單位能的時候,這個人就稱為達到阿拉漢境界的人,即這個人已成為一位阿拉漢,菩薩、如來等亦復如此。一個人的表面意識的構成單位能的質,提高到阿拉漢界的構成單位能的時候,他就會開始明白宇宙的神理、法則。因此,開悟就是表面意識的構成單位能,變成阿拉漢界構成單位能的人,才會有的現象,並非自己突然想到別人不曉得的甚麼玄妙東西,就說他開悟。悟絕不是空空洞洞的東西,悟是有其具體心境內容的,心的世界,本來就是真實的具體存在。悟是潛在意識的具體內容,它和表面意識原有的內容,完全兩樣,請有緣者,不要看幾本書,打幾年坐,便以為自己開悟了,那都是表面意識之事,那皆與開悟毫無關係,請勿自誤誤人。
如果一個人的天上界來歷為菩薩界的人的話,當他完成「離執禪定」階段的時候,他的表面意識的構成單位能,便會回復到阿拉漢界的構成單位能。而幽界、靈界、神界來歷的人,雖然在其有生之年,有令其表面意識的構成單位能的質,提高為阿拉漢界構成單位能的可能、機會,可是真的達到這個境界的人却很少。因此在前章,我才簡單地將達到離執境界的人,稱為阿拉漢。
「去執禪定」,就是一個人達到「離執禪定」後,經上述內容,而將表面意識的構成單位能的質,提高到他在天上界時候的靈子體的構成單位能,並且,其光子體的構成單位能,也提高其質到,他在天上界生活的世界的最低構成單位能的階段。在這段期間裡,一個人的向心我執,就完全被消滅。當向心我執完全消滅,他就去執了,即他原有的我執,皆被他去除掉了,這個時候,他就是達到去執的境界。
然而,去執並非完全沒有我執的意思。這是帶有這個由原子細胞所構成的肉體的人,無論如何,都對這個肉體,時而會產生執着所致。這種對肉體的執着,並非執着其生死、安危,而是前面所說的愛自己的身體那種愛中,自自然然地含有的對肉體的執着。例如天氣冷了,便由五官的感知其冷,而導致發露多穿一件衣服的想念行為出來。這和無論人家多無理地謾罵我,我都不吃其毒,而要保持豐滿圓正的心的狀態,以維持自己的心有安祥、舒爽的感受,並不一樣。心可以隨自己的意思把持,但身必須適應氣候、環境,且需因身體本身的狀況變化,而做適當的處置。就是這一點在愛身體,必須維護自己的身體健康的責任與義務下,人就會時而產生執着出來。雖然這是執着,然而,這種執着,是在責任與義務下發生的,即它是屬於光明的想念行為的產物,所以,它並不像離心我執般,產生心中汚垢和想念帶慣性。這種我執,是在一個人以為「當然」下產生的,並且這種「當然」的觀念,是這個地上界的人,人人都以為這樣的。可是這種對肉體的當然觀念,只是對肉體而已,而這種由原子細胞構成的肉體,却只是這個三次元世界之人的專有物而已,天上界的人,並沒有這樣東西。所以,這個世界的人對肉體的愛,只是屬於這個世界的當然的愛,並非像愛自己的心與別人的心使其維持安祥、舒爽的感受般地屬於全宇宙的神理、法則下的普遍性的愛。於是愛身體的愛中,就含有我執了。這種我執,稱為「當然我執」。
人要消滅「當然我執」的方法,唯有使自己的表面意識的構成單位能,提高其質到全宇宙間第二高級的宇宙界的構成單位能而已。要做到這樣,則其潛在意識中,必須存有宇宙界的實際內容方行,即其在天上界時候的靈子體的構成單位能,必須為宇宙界的構成單位能始可。這也就是說,其天上界來歷為如來界的人,即如來才行。唯有如此,一個人才能大悟宇宙神理、法則,而看清全宇宙的實相,時時刻刻,皆以宇宙界中心部位的太陽界即神的心,接受肉體五官的感知作用來生其感受,這樣,他就很不容易被五官迷惑,因而其對肉體的愛,才能以「色心不二」的立場來愛。「色心不二」,就是五官所能感知的有形有色的東西,和五官不能感知的屬於心的世界的內容的東西,原來皆發出一個源頭,其實是一體,並非兩樣的意思。「色心不二」,在顯示宇宙間的一切存在為一體,且蘊蓄着以心的世界的內容為其主的意思。「色心不二」的立場,即為基於色心不二的實際大悟全宇宙的萬生皆為生命,皆屬於神的大生命,萬象皆為一切生命源頭的神的心,所顯現的愛的切實體驗。當一個人達到其最高境界,則他愛肉體的想念行為,便都成為萬象皆神的心所顯現的愛一樣,因為他的心,已等於神的心。這個境界,便是無執的境界。而一個人為了達到無執境界,所做的努力過程,就是第三種襌定,這個禪定稱為「無執禪定」。
人的魂的進步,即心境的提高是很難的,那絕非一生十世就能够完成。通常一個達到阿拉漢境界的人,要成為一位如來,理論上至少也要有十億年的時間。並且人在天上界的魂的進步是很遲緩的,幾乎等於不在進步,即一個人的心境要提高,唯有在這個地上界過帶着這個原子細胞的肉體,而不知明日的盲目人生較為容易,且容易很多。這個理由,請大家想做學生的考試,就很容易了解了。當一個學生都不必經歷考試,比較有努力用功的機會呢?或者必須經歷考試,他才較有努力用功的可能?當然是後者啦!還有,一個學生對於考試的題目,預先知道較會用功而獲得實力呢?抑或預先不知,較會用功而獲得實力?這當然也是後者了。這就是這個地上界容易修行,容易使一個人的心境提高,容易使人的魂進步的原因所在。又正如有了考試,才會有考得不好、成績低劣的現象發生,然而,就是因為考得不好、成績低劣,一個人才必須更拿出勇氣而努力獲取優良成績,以遂考取的願望,使自己獲得再往前跨進一步的機會,且這種現象,是因為有了考試制度,才有發生的機會的。同樣,雖然盲目的地上界人生容易墮落,而死後展開反非物質界或裏非物質界生活,但沒有人會因這個緣故,就不出生到地上界來獲取使他自己的心境提高的機會的。因為這些道理,一個人在天上界的時候,都很清楚。
於是人要順利地獲取踏進「無執禪定」的機會,就必須在每次出生到這個地上界的時候,皆達到去執的境界方有可能,因為一個人達到去執境界,在其往世所造成的向心我執,才有被消滅的機會,這樣,他的心境才會提高,他的魂才有進步。生生世世,心境皆提高,魂皆進步,才能直往如來境界邁進而不停頓,這樣的話,他就能够迅速地踏進阿拉漢的境界,而再經約十億年的時間,就有成為如來的可能了。然而,事實並不這麼順利,人類自從無始以來的轉生輪迴中,除了原有的七位如來以上境界的人物外,由心境的提高、魂的進步,踏進如來境界的,唯有四一六位而已,而踏進菩薩以上境界的,也只有一九O三二位而已,這是到目前的人數,且以一個完整的生命體,即本體、分身共六人算為一個人的。其所以困難的原因有三:
(一)在魂的兄弟共六人中,唯有本體出生地上界時,始有達到離執以上境界的可能;分身則只有大菩薩第三階段以上來歷的人,才有踏進「離執禪定」的機會,如來界以上來歷的人,才有達到離執境界的可能。去執境界,則一位天上界來歷為大如來的人,也無法達到。如此說來,分身便無法修正他在轉生輪廻中,所造成的偏去個性了?是的,事實便是如此。然而,却另有辦法補救這個缺陷。這個辦法,就是出生到地上界前,選一個能够穩住該偏去的個性的影響,即該向心我執的影響,導致增強與其同類的離心我執的人生大綱,這樣的話,一方面可以不使原有的向心我執增大,另一方面則由於出生地上界,即等於多一次人生經驗,以使後世的潛在意識的內容,更加豐富。這也是等於使他自己的真正的心,即在天上界時候的心─靈子體,加添內容,等於使他自己的心更為豐滿;而靈子體更為豐滿,便是靈子體愈為加大,這也是等於其心境在提高。但這種提高心境的方法,所依賴的是他走的該趟人生中,非其主觀的想念行為的部份而已。這也是一個人,明知盲目的地上界人生,很有失敗的可能,而甘願出生到地上界來修行的原因之一。這就是分身修正其偏去個性的方法。由於修正偏去的個性,無非就是要其心境更加提高,使其在天上界的心,更加豐滿、圓大,所以,我在前章中,才寫分身只修正自己的偏去個性。如果只說修正偏去的個性,即消滅向心我執此事,則整個生命體共六人的向心我執,皆需要等待本體出生地上界,始有消滅它的可能。然而,本體的出生地上界,一圏魂的兄弟計六人的轉生輪廻中,只有一次機會而已,加以諸天善神亦要本體當,於是向心我執的消滅,就成為一件頗困難的事情,因此,一個人的心境的提高,魂的進步,就顯得很遲緩了。
(二)人的五官,本來是為了當做表面意識,即一般所說的心的門戶,來接觸這個三次元世界的一切,令人能够生活在這個世界而存在的。人活在這個世界的基本要素,就是衣食住用。所謂用,就是適當的享受及使用,使用即使用自己的身體和自己自身以外的人、物。這是一個人要活在這個三次元地上界,不可或缺的必需條件,這是一個人要做一個無愧於心的正正堂堂的好人的基本條件。然而,人却忘記這種五官的原本用途,而濫用了它,於是利慾薰心,沈溺於酒色財氣之中,使自己的表面意識,充滿汚垢,想念帶頻添紅色記錄,增強想念帶慣性,自作自受地墮進生老病死之苦中,而不僅沒有勇氣承認自己之非,還把一切責任推到他人身上、環境,甚至國家去,使得自己的主觀愈為牢固,我執愈為增強,以致於死後展開反非物質界或裏非物質界生活,延遲魂的兄弟出生地上界的時間,使得整個生命體計六人的心境的提高,魂的進步遲緩、停頓。
(三)不活在實際的人生,而浪費了生命,空跑一趟人生路程。人生是活生生的事實,人不可以不務實際,而只活在自以為是的幻想中。一年多來,在我的個人指導中,我發覺很多人,都活在自以為是的幻想中,且由於那種幻想,在實際人生中無法成為事實,因此,就不滿、埋怨、憤恨,甚至自暴自棄、怨天尤人,而由於自己所發露的念波感應,與反非物質界或裏非物質界的人或動物連繫上,受其害,終於糟蹋了自己寶貴的人生。
有幾位服務於外國機關的女職員,來接受我的個人指導,她們問我的是婚姻問題。她們都是三十出頭的人了,可是皆猶待字閨中。其中有一位小姐,當時已經三十二歲,她問我甚麼時候有結婚的機會,她一問,我就曉得她從二十二歲那年起,共有三次的機會能够結婚,對方皆為其天上界所約來的對象,但她都因不合乎她的理想,而沒理對方。我吿訴她幾歲幾歲她曾有過共三次的結婚機會,為甚麼她都沒結婚?她也回答我說,因為不合乎理想。於是,我就笑着問她的理想如何?她經我一問,說不出話了。我吿訴她:「妳自以為不合乎妳的理想,就輕輕地把對方踢開了。現在我問妳,妳的理想如何,妳又答不出來。我們活在這個科學昌明的時代,怎麼可以有那麼不科學的行為呢?既然妳有妳的理想,那麼妳今天回家後,就把妳的理想的結婚對象的條件,一一寫在紙上,如身高、體重、胸圍、學歷、家庭狀况、經濟力量等等,一項一項地寫清楚。爾後,妳就把妳所寫的那些條件,仔細地檢討看看,看在妳的實際人生周遭,有沒有可能碰到妳的理想條件那種人,沒有可能的話,妳就把它修改到有可能的內容。例如妳把結婚對象的身高寫三公尺的話,我們地球上根本沒有那麼高的人,那麼,妳不改變妳那項理想,妳就一輩子無法結婚啦!然後,當妳碰到一個對象的時候,妳就仔細地將他和妳列的理想條件逐條對照,這樣,妳才能真的明白,對方是否合乎妳的理想啊!」她聽我這麼說,就很難為情起來。
這是一個活在自己的自以為是的幻想中,而失去結婚機會的例子。自己連自己的理想是甚麼也不曉得,就隨隨便便地認為對方不合乎自己的理想,而踢開對方,不理人家,這不是活在幻想中是甚麼呢?而又違背了「女大當嫁」的宇宙神理、法則,虛度了自己的青春年華,這不是浪費人生又是甚麼呢?且和在天上界時候,自己跟對方互相選定約好要結為夫妻的緣份,無法繫上,這對沒有實現與對方結為夫婦這件事而言,不是空跑這一趟人生是甚麼呢?與天上界自己選好約好的人事關係,無法連繫上,其人生目的怎麼能達成?又怎麼能修正其往世造成的偏去個性呢?這樣,一個人的魂怎麼能够進步?心境怎麼能提高?夫婦的緣份太深了,且夫妻又是家庭的根本,家庭生活對一個人的影響亦很大,婚姻大事並非兒戲啊!怎麼可以以一個自以為是,而沒有實質的空空洞洞的「不合乎理想」的想法,就給它毀了呢?一個人怎麼可以如此草率地糟蹋自己的人生?!
以上三點,是人的心境的提高,魂的進步,遲滯的最大原因。
禪定,是表面意識的我執,停止作用的一個人的心身狀態。也可以說,禪定就是一個人的表面意識中,沒有我執的作用的狀態。要使表面意識中沒有我執的作用,就是要使表面意識中,不存有離心我執,使想念帶在潛在意識那一邊的向心我執,不引發表面意識產生離心我執;而要使想念帶靠近潛在意識那邊的向心我執不作用,則將它消滅,最為切實妥當。表面意識原有的離心我執,是生自想念帶的複印慣性與記錄慣性。藉我所說的反省,能完全消滅記錄慣性,爾後,藉守護靈的力量,複印慣性又得以完全消滅。當然曉得反省之事後,便努力實踐我所說的正確八捷徑,以做「離執禪定」,防止再造出記錄慣性、生離心我執,這樣,反省工作才能進行得順利,需反省的內容,方不致於繼續不斷地增加,才能迅速地將由記錄慣性產生的離心我執,消滅乾淨。藉反省、正確八捷徑的實踐做「離執禪定」,及守護靈的力量,要將離心我執完全消滅階段中,一個人便能發露善我,令潛在意識流露到表面意識,接着表面意識和它調和,而提高其構成單位能的質到神界構成單位能,達到離執境界。爾後踏入「去執禪定」階段,藉離執境界的安定力量,繼續光明自己的想念行為,真的愛自己、愛他人,樂觀奮鬪於日常生活,使自己的表面意識的構成單位能的質,提高到在天上界時候的靈子體的構成單位能,使自己的光子體的構成單位能的質,也提高到在天上界時候所居住的世界的最低構成單位能,並藉守護靈的力量,完全消滅自己和魂的兄弟們的偏去個性所造成的向心我執,完成這一世出生這個三次元地上界的主要目的,而達到去執境界,而踏入消滅「當然我執」的第三種禪定─「無執禪定」。這就是一個 人提高心境的步驟,這就是真正的禪定的內容。
這裡所以寫:「自己和魂的兄弟們的偏去個性所造成的向心我執」,是以本體的立場而言的。因為從公元一九O一年起的一二O年中,出生到這個地球上的人的本體與分身比例,都由宇宙間第一尊大如來阿嘎遐的第二分身,曾於七世紀活在我國大陸的天臺智顗大師,調節為本體佔百分之九七.九,分身佔二.一,且佔百分之二.一的分身,亦為陪他的本體一起出生的。所以,我才以本體的立場寫那樣。
「無執禪定」,是要消滅當然我執的禪定,要踏進「無執禪定」的階段,必須其表面意識的構成單位能的質,提高到全宇宙第二高級的宇宙界的構成單位能方可。出生到這個地上界的人,其表面意識的構成單位能,要在其有生之年,提高到宇宙界的構成單位能,則唯有大菩薩第五階段以上境界來歷的人,始有可能做到。這也是心的世界的很嚴厲的一面,絲毫不能妥協,對無法不副實際。這樣說來,大菩薩第四階段以下境界來歷的人,便不能踏入「無執禪定」了?其實不然,只是其「無執禪定」中的實踐內容,更為廣泛而已。
前面已提過,只要一個人,若他是本體,則倘若他生生世世出生這個地上界時,皆能獲得踏入「去執禪定」的機會,而藉他的繼續發露光明的想念行為,及藉其守護靈的力量,他就有消滅其向心我執的可能。這樣的話,他的整個生命體,即整個魂,就有生生世世皆進步的可能。可是一個人要踏入「去執禪定」階段之前,必須先歷「離執禪定」階段,而達到離執境界才行。而要達到離執的境界,則其表面意識的構成單位能的質,非提高為神界的構成單位能不可。因此,達到離執境界這件事情,對其來歷為幽界的人來說,就成為一件很困難的事情了。並且,無論其活在天上界時候的境界多高,一個人從他離開天上界而進入他媽媽腹中的他的原子細胞構成的未成熟的肉體那一瞬間起,他就必須接受複印慣性的形成。而出生這個地上界後,由於自己保存、自我我欲的形成產生離心我執,加上複印慣性的引發,令他又會造出記錄慣性,而逐漸增強離心我執。並且,不僅幽界來歷的人,任何來歷的人,要達到離執境界之前,皆必須面臨一個難題,那就是一定要經歷「離執禪定」這個階段。要經歷「離執禪定」,必須曉得「離執禪定」這回事,即必須遇到有認識「離執禪定」的機會才行,這是最先一個步驟。因此,不管其天上界境界如何,出生這個世界後,要使自己的魂、心境,順利地進步、提高,則唯有獲得認識「離執禪定」此事啦!這一點,於是,便成為緣份的問題。一個人出生這個地上界後,皆能有緣份認識真正的「離執禪定」,那麼,他的心境就有提高的機會,魂便能進步,這是何等重大之事?這種緣份,是否可算為很可貴呢?這不是一個人最可貴的緣份是甚麼?而一個人由此可貴緣份,便能使他爾後的想念行為皆充滿光明,使他的心身狀態,時時刻刻,都有令他的心,維持以無愧於心為其根底的安祥、舒爽的感受,使他真的獲得安心。且由於表面意識與光子體的構成單位能的質的提高,令他心身的生命力增大,生命現象通暢,人生之場隨着亦增大,因此其周遭的干擾便減少,甚至消失,而獲得如意人生,於是,安心與如意,便構成其真正的幸福。只要自己肯拿出勇氣來努力,則一個人由認識踏入「離執禪定」的實踐方法,把握住其正常生活狀態下的每一秒鐘去實踐,就能够端正自己的想念行為趨向無愧於心、光明磊落、正正堂堂,而能真正的愛自己、愛他人、愛家庭、愛鄰里、愛社會、愛國家,終於使自己獲得心安如意的真正幸福,令自己的心境高超、魂進步。有了認識實踐「離執禪定」的具體方法的緣份,而生出、導出對人我有這麼多好處這件事情,不是可貴的緣生是甚麼呢?
一個人每次出生這個三次元地上界後,都有認識實踐「離執禪定」的具體有效方法的緣生,這就是人人的「無執禪定」 。
「無執禪定」的廣泛定義,就是一個人在其生生世世的地上界人生,皆有認識、實踐「離執禪定」的具體方法的可貴緣生,這便是第三種禪定,最首要、最上乘的禪定。
那麼,一個人要如何在此盲目的人生途中,繫上這種可貴的緣生呢?只要一個人能够切實地做到下列三項,則這種可貴的緣生是不難繫上的。
(一)徹底認識自己的力量,而擱置主觀、成見。我時常在吿訴人家,一個人所自以為是自己的力量,事實上並不能讓他自己自身的心臟跳動,這是很嚴厲的事實。一個人的所謂力量,不外乎體力、智力、學力、財力、權力及勢力罷了,然而,這些力量,却無法使他自己自身的心臟跳動,而人明明心臟跳動才能活,才能具備他自以為是他的力量的這些東西,這是事實,是鐵的事實。一個人最要緊的是要具備面對事實,承認事實的勇氣與度量,因為人生原本就是活生生的事實。這種面對事實、承認事實的勇氣與度量,是一個人繼其本能的力量後,最必須先具備的力量,因為一個人有了這種力量,才能够徹底地去認識他自以為是他的力量的東西。然後,就把自己最以為值得自豪的力量,仔仔細細地思考一下,究竟有多大,而其力量大小的評定,應依其對自己的實際人生,即自己的衣食住用之益,及生老病死之苦的解脫有多少,以及對他人、鄰居、社會、國家的貢獻有多大為其依據,方為正確。如果經自己仔細地思考後,覺得若照上述評定依據,則一無所及,那麼,那種他自以為是力量的東西,就不能算為甚麼力量了,因為對實際人生、人我的幸福無用的東西,等於紙糊的房屋,有甚麼用呢?經過這種仔細思考後,一個人便會發覺,其常自豪的力量,並沒有他自以為那麼大,這個時候,他就有擱置其主觀、成見的雅量了。有了擱置主觀、成見的雅量,一個人就能够暫且擱置其自以為的力量,而具備虛心的狀態。具備虛心的狀態,是維繫緣生的最起碼條件,有了這種條件,一個人就容易繫上可貴的緣生了。
(二)只學習、請益有用於實際人生的東西。除了國家創辦或正式承認的學校課程外,若個人有所學習或請益人家,則其學習、請益的內容,必有用於自己個人和家庭以及他人的衣食住用,並且必能解決自己個人和家庭以及他人的生老病死之苦的東西,才去學習、請益,且以學習、請益這種內容的東西,為其責任舆義務的話,一個人就會有和認識實踐「離執禪定」的具體方法的可貴緣生,連繫上的機會。因為,實踐「離執禪定」的具體實踐方法,不僅緊密地與這種內容連繫在一起,而且它本身,就是這種內容的東西所致。
人生是短促而寶貴的,千萬別浪費人生、生命,去學習、請益無用於人我的衣食住用,及對解決人我的生老病死之苦,毫無關係的東西。倘若所學習、請益的內容,只供自己做為誇耀、爭辯、傲慢、輕蔑別人的資料,那就不僅浪費自己的寶貴人生、生命而已,且又害己不淺了。因為誇耀、爭辯、傲慢、輕蔑別人,皆為增強自己的離心我執的因素。
人總是很希望贏人家的,贏人家本身,並非一件不好的事情,問題只在以那一點做為論輸贏的內容而已。正確的論輸贏的內容,應該是給多少人真正的心安幸福,這一點而已。並且對個人來說,人有比贏人家更重要千萬倍的事情,那便是贏自己。所謂贏自己,就是拿出勇氣,拼命地努力做到每一秒鐘的清醒時間,皆能以自己那不能欺騙自己的心的狀態,發露想念行為,使自己變成一個不發露恐懼、不滿、嫉妒、憤恨、欺騙、投機、懶惰、貪婪、不知足、不熱心、不負責、憂愁、悲傷、頹喪、傲慢、虛榮等黒暗的想念行為的人。一個人真的能够贏自己,則他的心境就海闊天空,而其人生便一帆風順了。
(三)多親近教人家尋找、捨棄自己的缺點的人。人都有其優點與缺點、長處與短處,並且人總是希望、高興人家提到他的優點、長處,而不希望、討厭人家說他的缺點、短處,這是一件很奇怪的現象。其實,人家多讚美他的優點,多宣揚他的長處,對他的人格、能力以及偉大性並不會因而增加;人家多指摘其缺點,多揭發其短處,對他的人格、能力以及偉大性,並不致於減低。可是後者,却有使他發覺自己還不是完人,而獲得反省自己是否真的有那種缺點、短處,如果真的有,就努力去消滅它的機會。這樣,他就能够更接近完人的境界了,這不是人生的目的、生命的意義是麼呢?這對一個人來說,不是受益不淺嗎?可不是很有益,極有價值?人怎麼都沒想到這一點呢?怎麼都不感謝說他缺點、短處的人呢?怎麼只對說他優點、長處的人興起好感呢?其原因究竟是甚麼?是面子嗎?抑或名氣、聲望?
缺點、短處,是一個人的垃圾,它是只供一個人亂自己的心和傷別人的心之用而已。一個人能够早一天捨棄它,是幸而非不幸,人必須好好地認清這一點。一個人倘若真的能認清這一點,則當他聽到人家說他的缺點、短處的時候,就不致於亂他自己的心,而甚至做出傷害對方的心身的行為,以增強自己的離心我執。並且,一個人倘若真的能認清這一點,他就會由衷地希望親近教人家尋找、捨棄其缺點、短處的人的。這樣,他便有機會繫上認識「離執禪定」的實踐方法的可貴緣生,因為尋找、捨棄自己的缺點、短處本身,就是屬於「離執禪定」之實踐方法範圍的東西。
以上三項,是一個人繫上認識「離執禪定」的具體實踐方法的可貴緣生之最有效方法,藉這個方法,人人便皆有機會踏入廣義的「無執禪定」的階段。爾後,踏進「離執禪定」,邁向「去執禪定」,在生生世世的轉生輪迴中,牢牢地維繫住這可貴的緣生,而勇往直前,向如來的境界邁進,這樣,一個人就有機會在一世中,踏進前述狹義的「無執禪定」了。
(本節完,本章待續)
(中華民國意識科學研究會理事長)
(光華雜誌第5期1976夏季號)